15家法院联手 司法协助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05-25
5月25日,首届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协作“13+2”论坛在渝召开。论坛开幕式上,内蒙古、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等13家高级人民法院,及湖南怀化、广东湛江2家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了《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协作“13+2”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记者了解到,该《协议》提出坚持服务大局,推动重大战略实施、坚持高效协同,加强审判事务协作、坚持公正司法,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坚持协调联动,健全工作保障机制4个方面,15条具体措施。
在深化诉讼服务协作方面,《协议》要求,“13+2”省区市法院将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有效对接,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交费、电子票据打印、材料收转、财产保全、文书送达、关联案件查询等方面加强协作。同时,加强跨区域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优化跨域诉讼服务事项申请流程,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努力实现诉讼服务事项异地通办。
在深化执行工作联动协作方面,《协议》提出,“13+2”省区市法院要加强“13+2”省区市法院在执行委托、执行协调、执行协助等方面协作,共同打造执行协作平台,探索构建符合各地实际的全方位立体化跨域执行联动机制,促进执行信息共享,加强跨省域“查人找物”,着力提升执行效率和执行兑现率。
同时,《协议》要求,“13+2”省区市法院要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协作,共同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功能完备、形式多元的纠纷解决体系,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在线多元化解,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地区诉源治理;打造“13+2”国际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畅通“13+2”省区市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对接渠道,联合搭建涉外商事诉讼、仲裁与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实现诉讼、仲裁、调解程序有序衔接,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灵活多样、自主选择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此外,《协议》还要求,要加强司法成果转化运用,加强“13+2”省区市法院各条线对接,加强重要法律问题、涉外司法前瞻性问题沟通协调、联合攻关,做好法律适用分歧问题研究的成果转化,在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中统一司法裁判尺度,进一步促进涉西部陆海新通道案件法律适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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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家法院发布这项行动计划:
创新“13+2”一体化诉讼服务 实现诉讼服务事项异地通办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黄乔
5月25日,在首届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协作“13+2”论坛上,“13+2”省区市法院(“13”指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2”指湖南省怀化市和广东省湛江市)联合发布《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协作2024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重庆日报记者从《计划》中了解到,将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设立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协作“13+2”秘书处,秘书处设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计划》要求,“13+2”省区市法院持续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联合制定域外法委托查明的指引,明确域外法委托查明的范围、方式及程序;拓宽查明渠道,吸纳多方参与,保证外国法查明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值得一提的是,《计划》还提出,要创新“13+2”一体化诉讼服务。具体来讲,将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13+2”省市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有效对接,在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电子票据打印、材料收转、财产保全、文书送达、关联案件查询等方面加强协作;加强委托办理诉讼事项协作平台建设,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努力实现诉讼服务事项异地通办。集聚“13+2”诉讼服务创新举措,积极开展交流互鉴,在沿线地区推广“数智法院TV版”“5G车载便民法庭”等各地重大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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