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印发通知 开展巴渝新农人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贯通试点
2025-09-15 18:57
9月15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委获悉,为深入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等有关要求,近日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巴渝新农人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贯通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据介绍,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贯通试点是指通过制度设计与资源整合,搭建两类教育间的互认通道,使学习成果可双向转化。具体而言,其核心在于将非学历教育中的职业技能培训、证书课程等,与学历教育中的专业课程体系相衔接,通过学分互认、课程替代等机制,实现学习路径的贯通。
例如,非学历教育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通过学分银行转换为学历教育学分,反之学历教育课程也可作为非学历培训的进阶内容。“这种机制创新有利于打破教育壁垒、强化实践导向、优化资源配置等。”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学分互认制度,减少重复学习,学习者可灵活选择非学历技能培训或学历教育路径,并自由转换学习成果。
《通知》明确,试点目标旨在建立健全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巴渝新农人素质与能力培养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服务体系,构建“职业培训+学历提升+技能或资质评价+职称评审”贯通机制,推进职业培训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学历教育、职称评定等成果转换互认。同时,实现培育资源供给更加丰富,培育质量显著提升,服务能力和社会认可度大幅增强,为巴渝新农人接受优质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提供更多机会和更好服务。
《通知》指出,试点期限为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区县开展试点,每批试点期限为一年,暂定实施试点3年,2027年结束试点。
试点院校凡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 号)“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试行)”的普通高校以及开放大学、职业高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均可向市教委申请开展试点。
专业设置方面,将开设农学、园艺、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农业装备(社会化服务方向)、农业经济管理等涉农专业。
优化办学模式和形式上,在符合高等成人学历继续教育有关政策规定基础上,支持试点院校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人才培养合作,因地制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适合巴渝新农人特点,线上线下结合,灵活多样学习的教学模式,打通职业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学历教育一体化课程设置,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
《通知》强调,符合条件的试点高校于每年9月底前向市教委申请开展试点。各区县要与试点高校共同研究制定试点方案,明确招生专业、规模、学员条件、招考程序、课程设置、教学模式、保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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