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花露水、蚊香等属于“农药”,你用对了吗?
2024-07-04 07:51
“驱蚊花露水、蚊香、驱蚊液……这些都属于卫生用农药,大家一定要按说明使用!”夏季是蚊香等卫生用农药使用的旺季,7月2日上午9点30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会同渝中区交通运输委,在渝中区联合开展卫生用农药集中宣传活动,数名讲解员走上街头为市民朋友讲解卫生用农药普法宣传。
▲执法队员为市民讲解卫生用农药知识。记者 赵伟平 摄
讲解员是来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彭洪波以及渝中区交通运输委的韩丰,听众则是辖区街道的100多位市民。
“卫生用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人类生活环境和农林业中养殖业动物生活环境的蚊、蝇、蜚蠊、蚂蚁和其它有害生物的农药。按使用方式可分为家用卫生杀虫剂和环境卫生杀虫剂两种,其中驱蚊花露水、蚊香、驱蚊液、电热蚊香片、杀蚁饵剂等是生活中常见的家用卫生杀虫剂。”见围拢的市民越来越多,韩丰一边拿着宣传资料走到人群中,一边讲解。
“电热蚊香片、花露水……日常生活中经常用,怎么成了农药了哦?”“还有我买的驱蚊液,怎么效果不怎么好?”市民王杰问。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明该产品有防蚊驱蚊功能,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产品都属农药范畴,因而就要依法按农药进行管理。”韩丰回答道,像驱蚊手环登记的农药名称叫驱蚊挥散芯,有效成分是天然桉树油提取的桉油精,因此它会按照农药进行管理。
▲执法队员检查商户销售的卫生用农药情况。记者 赵伟平 摄
他提醒大家,若是对精油敏感或敏感体质人群在佩戴的时候,要注意不要让精油直接接触皮肤,如果精油沾到眼睛或嘴,要及时用清水冲洗。
“农药都是有毒的,且危险很大。我家用的驱蚊液,上面写的孕妇和儿童都可用,是不是真的呢?”市民赵君问。
▲在渝中区菜园坝中兴市场附近的快递收发中心,执法队员为快递工作人员讲解禁止打包邮寄的禁限用农药。记者 赵伟平 摄
“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二)项规定,卫生用农药标签中不得标注适用于儿童、孕妇、过敏者等特殊人群的文字、符号、图形等。要是有,大家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彭洪波说,由于卫生用农药不需要办理经销商证,因而购买渠道很多,大家稍不注意就容易买到假货。“因此大家购买时一定要看有无‘三证’,也就是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同时检查生产日期、产品批号、净含量、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等要素是否齐全,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核实信息,辨别其真假。”
▲在执法队员的指导下,市民用手机扫卫生用农药上的二维码查验其真假。记者 赵伟平 摄
宣传讲解完后,执法队员又对中兴市场商户、附近快递收发点以及解放碑重百超市进行检查。记者注意到,货架上除了传统的蚊香、花露水、杀虫剂等产品,驱蚊滚珠、驱蚊手环、驱蚊贴等方便随身携带的驱蚊产品,成了市民的“新宠”。
通过摆摊设点、走街串户、突击检查等形式,市民心里的疑问一一得到解答。同时,通过现场发放《什么是卫生用农药》《选用合格卫生用农药产品》《安全使用卫生杀虫剂》等农药科普宣传资料,大家对卫生用农药有了更深的认识。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范立锋表示,围绕“驱蚊、杀虫、防蛀”等热点产品,今年全市共出动2000多名执法人员加强对卫生用药生产企业、大型商超、批发销售门市等主体进行了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截至目前,我市已立案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驱蚊液、蚊香和防蛀防霉产品案件22起,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有力打击了违法行为,警示和教育了一批生产经营主体,卫生用农药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全市将持续开展卫生用农药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杜绝假劣卫生用农药产品进入市场,同时让更多市民了解卫生用农药,学会正确使用,确保自身和家人的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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