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周刊|依靠法规制度抓工作树形象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向铁生

2025-01-16 16:51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新时代新起点新要求新面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时刻保持自我加压的紧迫感和敬畏心,坚持真理、坚守初心,坚定党性、坚决守法,牢固树立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如果领导干部在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不懂法、不用法、不守法,将严重削弱党的执政根基和光辉形象。当前,绝大部分领导干部能够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在依法行政上给基层作出了很好的榜样,但还有少数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政治素质不高、依法办事能力不强、遵守法规不自觉。有的对下属要求严,对自己要求松,在遵守法规制度上“两个标准”;有的对依法行政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出现“学用两张皮”的问题。这些现象的出现,势必影响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影响依法行政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因此,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在依法行政中发挥表率作用,依据法规制度抓落实,依靠政策法规树形象。“依靠法规制度抓工作树形象”绝对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新时期对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新要求,是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

要学法,树立强烈的法规意识。随着形势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法规制度不断健全,要求我们掌握的法规制度越来越多。但有的同志对政策法规的学习重视不够,对法规制度知之不多、知之不深、知之不全,讲外行话,甚至讲一些与法规制度相违背的话,在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中闹笑话。究其原因,就是这些同志思想重视不够,对法规制度在抓基层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法治观念。党内法规是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和行为准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依据。因此,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所有法规条文,要原原本本学,切实掌握精神内涵,把握政治方向,熟悉基本内容,明确具体要求,树立强烈的法治观念。

要用法,提高依法指导的能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一定要依法行政、依法指导。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有的同志在抓工作时,不是老老实实按照法规制度办事,而是热衷于凭经验主义、按老习惯办事,管它是不是“土政策”;热衷于出新点子,想新花招,管它是不是“歪点子”;热衷于“立竿见影”“上面喜欢”,管它是不是“馊主意”。这些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筹划工作、抓好落实的思想,对于我们抓长远、管长效非常不利。领导干部一定要明确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和自身职责,自觉摒弃工作指导中的随意性,当好依法指导中的“明白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对指导工作中所坚持和倡导的原则,要善于从法规制度上寻找依据;对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善于运用法规制度加以解决;对一些群众不合理的要求,要善于运用法规制度加以引导。

要守法,争当遵规守纪的模范。依法行政,从严执法,领导干部必须从自身做起,用法规制度规范和约束言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在落实法规制度上搞两套标准,一抓就抓下面,一严就严基层,一讲就讲别人,对部属严之有过,对自己松之无度,造成了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的现象,给基层在落实法规制度上带了坏头。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法规制度明确规定的,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执行;对法规制度明令禁止的,不顶风违纪,不打擦边球,依法落实;对要求基层落实的,不涉足,不干涉,自己做好表率。总之,要努力做到违反规定的事情不干,超越职责的事情不做,有损形象的事情不为,在自觉遵纪守法中树立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作者系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机要交通处处长)

编辑: 王贵江   主编:侯金亮      审核: 胡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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