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我市今年将出台三项关键制度 助力《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贯彻实施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何春阳

2025-06-12 13:44

招标投标工作链条长、环节多、涉及面广。要真正发挥出新修订的《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效力,还需要一系列细化的、可操作的配套制度支撑。6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该《条例》将如何贯彻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副局长凌健表示,市发展改革委将围绕《条例》明确要求建立的制度、办法、工作机制,尽快构建起层次分明、协同高效的配套制度体系。今年会优先出台三项关键制度:

一是《评标方法实施办法》。围绕评标方法选择、评标要素设定、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报告撰写、评标报告审查等关键环节,细化操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让评标工作更加公平公正、规范透明。

二是《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核心是推行评标专家“聘期制”和“终身负责制”,压实专家责任,建立覆盖专家选拔、聘任、培训、评价、考核、退出的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制度,强化专家公正履职承诺和保密管理要求。

三是更新《招标文件范本》。全面梳理修订现有十余个范本,剔除与新《条例》冲突、与改革精神不符的内容,并补充适应《条例》的新要求,确保范本成为招标人依法规范编制招标文件的可靠指南。

为确保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精准理解、熟练运用新《条例》,市发展改革委还将开展一系列培训宣贯工作,实现培训对象“全覆盖”、培训内容“精准化”、指导方式“多样化”。

如,市级层面将重点培训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全体评标专家、市级项目招标人及部分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同时,指导区县将培训延伸至本级招标投标相关主体,确保层层传导、应知尽知。

又如,综合运用集中授课、片区研讨、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新《条例》的核心要义、主要变化和重点条文,结合典型案例和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聚焦实操规程。特别是对国有企业、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等重点领域,“点对点”上门指导、答疑解惑,让每位参与者都成为《条例》的明白人和执行者。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张信春   审核: 余虎 主编:付爱农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