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修订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 预警信息提前48小时发布
2026-08-25 10:27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修订《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预警启动标准、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应对响应措施进行了系统优化。
预警启动标准调整 预警信息提前48小时发布
新《预案》仍以AQI(空气质量指数)为指标,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黄色、橙色、红色3个等级,预警启动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统一加严。同时,臭氧不再作为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的指标。修订后的预警启动标准如下: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空气质量指数)>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
记者注意到,新《预案》将预警信息发布时间从原先的提前24小时发布提早到48小时及以上。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在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的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响应措施更精准 细化三类污染源管控
根据区域预警等级,新《预案》实施三级应对响应——黄色预警启动三级响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响应,红色预警启动一级响应,随污染等级逐级提升应对管控力度。应对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倡导性减排和强制性减排三类。
强制性减排方面,新《预案》聚焦固定源、移动源、扬尘源三大领域,全面细化了管控范围和应对措施,让减排更精准、更有针对性。
针对固定源,新增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企业的应对响应管控要求,明确固定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规范;同时对未纳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按照环保绩效最低级管理。
针对移动源,进一步收紧管控标准,新增高排放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限行、禁行相关要求,从源头减少移动尾气污染排放。
针对扬尘源,将住建、城管、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全部施工工地纳入应对管控范畴,同时细化明确各类停工工地类别和施工环节。
除强制性减排举措外,新《预案》同步完善公众健康防护、倡导性减排措施。
健康防护措施,包括及时发布健康防护警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相关疾病患者采取防护措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减少学生户外活动时间;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易感人群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倡导性减排措施,包括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交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适当调高、冬季适当调低空调温度。
有关区县政府指导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对响应措施,实行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记者 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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