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地震自救”视频引恐慌 专家:合规提示并非挡箭牌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6-05-22 21:28

近日,广西柳州发生5.2级地震牵动人心。地震发生后,一段打着“地震自救”旗号的短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一名自称记者的播报员以第一人称视角,生动且带有强烈情绪地描述了柳州地震现场及人员伤亡情况,引发了公众的恐慌情绪。

AI“记者现场报道”视频引导避险

错误百出

配合着昏暗摇晃的画面和充满紧张感的语调,视频中的“记者”以极具感染力的口吻,向观众传递着所谓的“灾情”。

根据官方权威数据,2026年5月17日至18日,广西柳州市柳南区共发生5次地震,最大震级5.2级。短视频中这名虚拟记者不仅编造了“5.4级”这样的错误地震震级,同时地震发生的时间、失联人数等与官方披露的权威数据均有出入。在一片坍塌废墟画面前,还生成了文字颠倒的“临时避难场所”标牌。

在视频左下角,作者用小字标注了“含AI生成内容”。在评论区,该作者回复网友“人没到现场,AI分身先替我冲了一波热度”。记者尝试联系了该视频号的运营者,对方表示自己的AI视频是调用了几个大模型生成,“视频号里的视频跑得都可以”。

除相关短视频,网络上还出现了某职校因地震外墙开裂、某大学宿舍床铺坍塌的相关照片,引发关注。经相关部门核实,部分图片为AI生成。

专家:“合规提示”不是违法行为的“挡箭牌”

打着“地震自救”科普旗号,利用AI生成错误百出的现场报道视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吗?法律专家表示,要根据情节的轻重,及虚假程度来判断。此外,专家还说,即便有“合规提示”也不能成为违法行为的“挡箭牌”。

中国政法大学特约研究员 赵占领首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故意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灾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这个属于行政拘留、行政处罚。还有一些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比如说信息完全是虚假的,根本就没有某种灾情发生,或者伤亡人数和实际相差巨大,而且又导致社会秩序受到影响,甚至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恐慌,那这种情况下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首先这个作品一看就是一个人工智能合成的作品。作者实际在作品里面有一个提示,这个作品本身是AI完成的,但是不能因为提示,后面的所有法律责任就不承担了。在这个过程中,视频中展现出来的震级,包括时间、街区、余震的次数等等,跟真实发生的实际是对不上的。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故意炮制虚假的灾情、疫情、险情、警情,不管用什么手段炮制、伪造或者非法传播,都属典型的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范畴。

AI制造虚假灾害现场 伤害社会信任体系

在重大的自然灾害面前,信息的真实与准确往往关乎着救援的效率和群众的生命安全。AI技术如果被滥用于制造虚假灾害现场,不仅对公共资源产生极大浪费,更会对社会信任体系造成伤害。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这个视频实际上是把真实发生的事情作为由头,自己编造出来一些能引人共情、引人关注的AI信息。通过这种方式,让别人以为传播的是真实的信息。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在震后,真假信息混同并发,让很多人产生重大的误区和误解,非常可能会引发社会公共传播秩序的问题,也许会导致救灾被误导。

在专家看来,对于涉及灾情、疫情等关乎公共利益的严肃社会新闻,必须严守法律底线与公共安全红线。

中国政法大学特约研究员 赵占领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这种事件,即使利用AI去制作,也应当尽到必要的核实义务,确保内容没有问题。平台对平台内用户所发布的信息,如果它是违法的或虚假的或是侵权信息,平台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平台内用户发布的一些涉及特定重点领域,比如新闻信息、公共卫生、灾害的预警等领域,应当格外注意提升技术和人工的管理能力。

面对此类内容,平台需要强化技术识别能力,更加审慎地把握相关信息的传播。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特别是涉及大灾难的事后重建或者救灾过程中等场景,我觉得是不太适用AI的。所以平台在审核过程中,除了考虑信息真实性的问题,还要考虑新闻传播伦理的问题。对于平台来说,这种账号要给予必要的处罚,包括限流、封号在内的手段。

来源: 央视新闻  
编辑: 唐文培   审核: 马京川 主编: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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