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6〕1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立法精准供给,全力打造标志性成果
加强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聚焦数字赋能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等重大改革任务,持续提升立法时效性和针对性,推动实践创新上升为制度创新。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立法,紧扣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目标和“十五五”时期各项工作部署,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打造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的立法标志性成果,以高效优质的法治供给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二、优化立法体制机制,推动政府立法提质增效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立法工作提质增效。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加强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有效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渠道,充分发挥立法专家库的专业支撑作用,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完善立法快速响应机制,对改革急需且条件成熟的领域,开辟立法“快车道”,常态化收集立法需求,优先启动立法程序,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规范与保障作用。强化区域协同立法机制,推动出台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川渝协同立法项目,解决区域发展共性问题。深化运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方式,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精准化制度设计,创设具有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的新制度、新措施。完善政府立法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推进立法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规章实施效果评议,更好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
三、强化统筹协同推进,落实落细全年立法任务
各起草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压实选题、立项、调研、论证、起草、评估、送审等全链条责任,依托立法智能化信息平台提升立法工作质效;立法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变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对于立法过程中的重大争议和分歧,起草单位应当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将重要问题、重大分歧解决在起草阶段,并按照规定时限将送审稿报市政府审查,报送前按程序与市司法局做好沟通衔接。做好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起草单位要通过立法意见建议征集、疑难问题理论成果研究应用、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解读立法要点,推动立法过程成为普法释法、凝聚共识的过程。
市司法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计划项目的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合力推进,跟踪掌握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立法进度管理工作和立法绩效评估;对进度滞后、质量不佳的立法项目,及时督办或报请市政府予以通报;对不符合要求的送审稿,予以退回,责令限期修改,从严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年度立法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要求开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由相关责任单位按照《重庆市政府规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3月19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共计91件,包括审议项目12件,预备项目39件,调研项目40件)
(一)审议项目12件(制定8件,修订4件)

(二)预备项目39件(制定28件,修订11件)



(三)调研项目40件(制定25件,修订14件,修正1件)


二、政府规章(共计43件,包括审议项目7件,预备项目24件,调研项目12件)
(一)审议项目7件(制定3件,修订4件)

(二)预备项目24件(制定15件,修订9件)

(三)调研项目12件(制定7件,修订5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