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拨打45次110并骚扰接警员被行拘6日,律师:经处罚后屡教不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追究刑事责任
2025-12-03 23:01
近日,云南红河建水县警方处理了一起恶意占用110报警资源案件。11月19日晚,男子李某在醉酒状态下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达45次,电话接通后并无实际警情,反而在得知接警员为女性后,多次使用骚扰性语言,严重占用公共报警资源,干扰接警秩序。

▲李某多次拨打110(视频截图)
据警方公开的通话录音显示,当接警员询问其是否饮酒时,李某竟反呛:“我喝过酒了,没听见吗?耳朵聋了?”当被问及所在地点时,他轻佻地回答道:“我在你心里。”

▲李某被警方抓获(来源:昆明广播电视台K6)
建水警方通过技术手段迅速定位李某,并将其抓获。经调查,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类似事件并非个例。今年8月,安徽合肥一男子在两个月内恶意拨打110达242次,通话中言语混乱、无故唱歌,并对接警员进行骚扰和挑衅,最终也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针对此类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后果,12月3日,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主任马俊哲、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两位律师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进行了专业解读。
马俊哲表示,110报警平台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公共资源,承载着紧急求助、违法犯罪举报等关键功能,绝非个人的“情绪宣泄通道”。对于重复报警、恶意缠访闹访等扰乱单位秩序,致使接处警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李某在短时间内连续拨打45次110,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这种行为通常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但尚未造成严重损失”,可以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付建则强调,醉酒并非违法行为的免责事由,法律也未规定酒后实施此类行为可加重处罚,加重处罚的情形主要依据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主观恶意程度。如果该男子多次恶意拨打110,经行政处罚后仍屡教不改,多次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并造成严重后果,比如接线系统崩溃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红河警方提醒,110是生命线,是危急时刻的希望所在。每一次恶意占用,都可能阻断一个求救的声音。每一次无耻辱骂,都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挑衅。请广大群众正确、慎重使用报警电话,共同维护这条“生命线”的畅通。
极目新闻记者 柳之萌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