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开审关税大案 两个半小时辩论充满质疑
2025-11-06 13:12
当地时间11月5日,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前一早就出现了媒体与围观者的身影。当天上午10时,最高法院就总统大规模征收关税的合法性展开口头辩论。虽然距离做出最终判决尚需时日,但该案因其背后牵动的总统权力边界、国会征税职权以及上万家企业的经济命运,而成为本届最高法院最受瞩目的案件之一,也成为舆论的焦点。
辩论结束后,美国各大主流媒体在标题和报道中几乎清一色使用了“怀疑”“质疑”“忧虑”等词语为辩论定调,传达出大法官们在法律文本与历史层面普遍质疑将《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简称 IEEPA)解读为普遍关税授权的可行性,但同时也提示,结论仍未落槌。
其实,要理解这次审理是如何走到今天,就必须回到今年春天,回到那些在仓库里盘点成本、在供应链上苦撑的美国中小企业背后。
从仓库货架到联邦法院——这场官司如何走到今天
2025年4月,一家名为Learning Resources的教育玩具公司率先站出来起诉总统关税政策。当时,持续数年的关税让该公司进口成本不断攀升,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与其类似,纽约另一家葡萄酒与烈酒进口商V.O.S.Selections也被迫承担着关税带来的额外成本,强烈不满。于是,两家公司不约而同分别在华盛顿特区和纽约提起诉讼,质疑总统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对几乎所有进口商品加征普遍性关税的合法性。
其中,烈酒进口商的案件从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推进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到8月29日,巡回上诉法院做出判决,明确指出总统无权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这种广泛且结构上类似“税则调整”的关税措施,其裁决的执行随后一度被暂缓,以等待后续最高法院程序。与此同时,教育玩具公司的案件尚未在上诉法院完成终审。
舆论与联邦政府都很快意识到,这已经不是一宗“企业VS行政机关”的普通诉讼,而是一场足以重塑总统贸易权力版图的宪法级案件。联邦政府随即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受理请愿,并就教育玩具公司案件申请“未判决即受理”,请求最高法院在其未完成上诉审理之前直接收案。
9月9日,联邦最高法院正式决定受理,并同意将烈酒进口商诉讼与教育玩具公司诉讼合并审理。至此,这场从仓库账本走向宪法分权深处的争议,真正进入了国家最高司法机构的审理视野。
控辩双方全力以赴:一场国家级法律战役的阵容
此案的重要性,从出庭律师的级别即可见一斑。
代表联邦政府出庭的,是美国诉讼总长D·约翰·绍尔,即联邦政府在最高法院的首席律师。诉讼总长隶属美国司法部,主要职责就是代表美国政府在最高法院出庭并统筹政府在最高法院的法律立场,其在最高法院体系中具有极高地位,被视为美国司法体系中的“第十位大法官”。绍尔经历丰富,曾任密苏里州州级诉讼总长,并曾担任已故著名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利亚的助理,长期处理联邦宪政与行政权相关案件,以保守派法律风格和强势口才著称。
与政府对阵的是前代理诉讼总长尼尔·卡特亚尔。他在最高法院的口头辩论出庭次数超过五十次,是美国最资深的高院辩手之一。本案中,卡特亚尔代表小企业阵营,主张从文本、结构与立法史看,《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并不授权总统对几乎所有进口征收普遍性、长期性的关税。
此外,一组由加州牵头的州政府也站到原告一侧,在最高法院阶段提交支持意见并参与案件,他们组建的州政府律师团队也加入辩论。他们的法律观点更强调“分权”,认为国会的征税权写在宪法第一条,若行政部门要在关税这一高敏感、广覆盖领域采取重大行动,就应有清晰的国会授权。
三方律师在今日最高法院的交锋,被许多媒体形容为“顶级团队的对决”, 不仅因为每个人的资历与履历都硬碰硬,更因为他们背后所代表的是对现代总统权与国会授权边界的三种不同理解。
口头辩论与最高法院的节奏:程序远未结束
11月5日的审理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的传统节奏展开:上午10时整开庭,三方依次发言。本案原定口头辩论时长由通常的60分钟延长至80分钟,但因大法官追问密集,实际持续了大约两个半小时。
今天庭上的追问几乎聚焦于同一核心:《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文字与立法史,是否真的赋予总统征收如此广泛、长期、几乎全球适用的“关税”权。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多次把关税直呼为“税”,并追问这类举措是否触发了“重大问题原则”(major questions doctrine),也就是当行政部门采取具有巨大经济与政治影响的行动时,是否必须有清晰的国会授权。大法官巴雷特紧盯条文本身,要求政府说明“对进口进行监管(regulate importation)如何推导出可以加征关税”的历史与法典依据。大法官戈萨奇则从三权分立切入,质疑若接受政府解释,是否等于把国会的外贸与征税权在相当程度上让渡给总统。
在上述基础上,大法官卡瓦诺多次把问题拉回“历史与先例”,追问政府方:若要把《与敌贸易法》(TWEA)时期的做法与判例移植到《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之下,具体的授权链条在哪里?历史上的“临时进口附加费”与当下这种覆盖几乎所有商品、长期施行的普遍关税是否可比?大法官卡根则紧盯“可执行性与救济边界”,要求双方说明,倘若法院认定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不涵盖普遍关税,救济如何设计,以及法院应当如何划一条清晰、可操作的线,既不让行政机关“借紧急之名”无限外扩,也不把总统在真正国家安全情形下的必要空间一刀切掉。
整体气氛看,保守派与自由派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怀疑,同时也出现少量关于总统在外交与国家安全领域固有裁量的同情式提问。这些都显示出,最高法院最后的走向远未明朗。
需要明确的是,今天的口头辩论并非终点,接下来,九位大法官将进入闭门会议,进行首次内部投票,形成多数后指定撰写者起草多数意见。其后,司法系统中最隐秘而漫长的过程才真正开始:撰写、修改、交换意见稿。其间可能出现协同意见、异议意见,个别情形还会要求补充书面陈述,最终判决通常在次年6月或7月公布。
判决可能的走向:从“大幅限缩”到“技术性调整”
最高法院会做出何种判决?舆论预测大致集中在三种可能,但无论哪一种,都将对未来的美国贸易政策产生深远影响。
第一种可能是大幅限缩总统权力,明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不授权普遍性关税。这是许多法律学者认为逻辑最严谨的结果,也是巡回法院判决的延续。若果真如此,未来总统再要使用此类工具,就必须去国会寻求授权。
第二种可能是技术性折中,承认总统在有限范围内具有紧急权力,但否认其能够上升到变相调整整体税则的层级。这样的判决可以避免市场震荡,但仍将重新划定总统权力的边界。
第三种可能是维持政府立场,但舆论认为可能性较低。不过,考虑到美国在国家安全与紧急状态上的历史先例,也不能完全排除。
无论结果如何,该案都是一次对美国现代总统权力的校准,它不仅关乎企业成本、进口价格与消费者利益,更直指宪法上的分权结构。
若法院限制总统权力,未来贸易政策可能变得更可预测、更具制度透明度;若法院维持政府立场,则总统在经贸与紧急状态下的权力将被强化。更广层面上,这场源于企业账本、落脚于国家根本大法的诉讼,折射出美国围绕“现代总统权”的分歧已至十字路口——不仅是法律争议,也是政治、经济与制度演进的博弈。
(央视记者 武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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