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9-19 18:01

记者今天了解到,近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明确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适用该办法,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将就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相关配套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与婴配乳粉相比,婴配液态乳对于微生物和稳定性控制需更加严格,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征求意见稿)》,重点从三方面明确了注册要求:一是对生乳中嗜冷菌、耐热芽孢菌等原辅料微生物风险控制提出要求;二是对产品研发中稳定性保持提出要求,要求制定产品体系稳定的内控评价标准、评价指标及检测方法等;三是对生产工艺验证、产品检验以及灭菌效果验证等提出具体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还制定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货架期产品稳定性研究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稳定性研究的基本原则、试验样品和项目、试验方法、报告内容和稳定性重点试验项目,指导企业开展货架期产品稳定性研究。

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尽快修改完善并发布相关文件,保证企业能够按时申请婴配液态乳注册。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来源: 央视新闻  
编辑: 代修凤   审核: 何祥辅 主编:马京川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