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信用卡用了12年,才知每年被扣2600元年费!银行回应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8-24 23:40

2013年,福建福州的张女士办理了一张白金信用卡,可近期她才发现,12年间每年被扣除年费2600元,累计金额达3万余元。

张女士质疑办卡时业务员未明确告知年费条款,且扣费全程无短信提醒,致其长期未能察觉。“如果说年费2600元,我肯定不会去用”,她希望找银行讨个说法。

对此,银行客服回应,该白金卡属高端卡种,信用额度较高,并附赠体检、机场贵宾厅等权益,年费为固定收取。对于当初办卡时签订的协议如何、业务员是否有告知,银行方面未给回应。张女士承认享受过部分权益,但仍坚持认为问题核心在于业务员未在办卡时如实、详尽告知年费情况。

法律人士分析,若张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卡片并享受权益,从公平原则看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但需建立在银行已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的基础上,银行应对业务员是否隐瞒年费进行解释并提供相关证据。

目前,张女士与银行双方就此事达成和解。

律师说法:银行应提供诚实透明信息

针对用户在未被银行通知的情况下被收取年费的情况,山东齐礼律师事务所主任曲广贤表示,根据信用卡条款和条件,有些信用卡确实会收取年费。然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银行应该在销售产品时向客户清楚地说明所有相关费用和条款。如果客户在办理信用卡时没有被告知需要收取年费,那么银行可能存在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银行提出投诉并要求退还年费。如果银行无法解决该问题,客户还可以考虑起诉银行或者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

需要注意的是,现阶段很多银行在给客户办理信用卡时都是线上操作,客户在线上签署协议时要仔细阅读,该协议中很可能是有关于年费的规定的。如果客户不仔细看协议就签字,那客户作为一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还是要对自己的签字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总的来说,银行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向客户提供诚实透明的信息,确保客户对产品的费用和条款有清晰的了解。如果银行违反了这些规定,客户有权利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寻求法律帮助。

针对信用卡年费以及营销宣传管理等,原中国银保监会在《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早已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用卡业务应当切实加强营销宣传管理。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风险揭示内容应当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

原中国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显示,督促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信用卡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规范和风险管理,不断提升信用卡业务的服务质量,防范相关业务风险。《通知》对信用卡收费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未经持卡人授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用卡激活前,不得扣收任何费用。

知识划重点: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在办理信用卡时,应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特别关注年费收取标准和减免条件,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福建@第一帮帮团、大众日报)

来源: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编辑: 代修凤   审核: 李露 主编:马京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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