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再通报“奔驰车逼停摩托车”:女司机被罚200元记3分,双方自愿达成谅解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8-21 11:36

8月21日,卓尼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针对我辖区江迭公路发生的因违规超车引发的治安警情,经我局办案民警连续多日调查取证,已查清全部事实并依法作了处理。

2025年8月2日15时30分许,田某某(女)驾驶白色越野车(鲁H6**P0),在国道248线K433公里处(江迭公路段)占道行驶、违规超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我局于某作出行政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理决定。田某某已接受处理。

目前,王某(男)丢失的摩托车尾箱已找回。田某某主动与王某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表达歉意,王某已接受田某某诚恳道歉,双方自愿达成谅解。针对田某某“脚踹摩托车尾部”及双方发生的争执行为,公安机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均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失当,并对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来源: 卓尼县公安局  
编辑: 唐文培   审核: 马京川 主编:康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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