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充电宝别乱扔!消防教你3步安全回收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7-01 17:49

自6月28日起,民航局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旧充电宝如何安全处理?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大兴支队消防员司天崇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提示有三步骤:①彻底放电至5%以下,放电时避免高温潮湿环境,更不能通过短路方式强行放电;②单独存放在阴凉干燥处,用绝缘胶带包裹电极触点,避免与金属物品混放;③选择正规回收渠道,切勿投入生活垃圾箱。消防部门提醒,如果充电宝鼓包、漏液,异常发热,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放置于空旷的通风处,切勿自行拆解或者投入水中。(曹旭帆 王东宇)

来源: 国是直通车  
编辑: 袁文蕙   审核: 李露 主编:马京川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