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孩子在餐厅吃饭时跑动,被送餐机器人撞伤!法院:父母疏于管教,有错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6-16 09:40

近日,广东法院审结一起因送餐机器人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为智能设备在公共场所的安全应用敲响警钟。

该案中,一名3岁多的孩子在餐饮店吃饭时跑动,因为避让不及,被送餐机器人撞倒在地。事发后,孩子家长与餐饮店因为赔偿问题协商不一致,最终闹上法院讨说法。

2024年3月16日,未成年人小贵(化名)随其母亲李某到潮州市某餐饮店用餐。用餐过程中,小贵在餐厅内跑动,由于避让不及,不慎与正在执行送餐任务的机器人发生碰撞,被撞倒在地。

事发后,小贵被紧急送往医院检查治疗,产生医疗费用470元,餐饮店垫付其中441元,并免除李某当日318元用餐费用。之后,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小贵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餐饮店赔偿医药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潮州湘桥法院经审理认为,餐饮店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作为事发场所的经营者,存在过错,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小贵事发时未满四周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作为小贵的监护人,对小贵疏于管护,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亦存在过错。

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参与度等因素,法院依法判决该餐饮店就小贵的各项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

经办法官提醒,随着智能设备在经营场所的广泛应用,经营者应充分考量其运行风险,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如设置明显警示标识、优化机器人运行路线、加强日常巡检维护、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等,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同时,监护人在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负有密切监护职责,应时刻关注孩子的行为动态,特别是在存在潜在风险的环境应加强看管和约束,避免因疏忽大意导致意外发生。

法官建议,一旦发生侵权纠纷,各方应理性对待,依据法律法规确定责任归属,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只有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都切实履行各自义务,才能有效防范风险,让科技红利真正安全惠及大众。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郭佳佳 王瑞

来源: 广州日报  
编辑: 李振兵   审核: 马京川 主编:康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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