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越南黑岛浮潜溺水去世,家属起诉旅行社及保险公司索赔85万元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5-12 19:09

66岁的冯某和丈夫报名参加某旅行社提供的越南芽庄9日游服务。出游第5天,她在参加“浮潜”项目时溺水,后不幸去世。事后,家属将旅行社及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旅行社承担40%的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旅行社应赔偿金额内以20万元为上限对家属进行赔偿,旅行社赔偿剩余相关损失以及返还旅游费共计5.4万余元。事后,涉事各方均提起上诉。5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二审判决书,驳回各方上诉,维持原判。

女子浮潜10分钟后溺水,抢救无效身亡

家属起诉旅行社及保险公司

出事那天,是冯某和丈夫出境旅游的第5天。

2023年7月5日,冯某和丈夫罗某跟吉林某旅行社签订了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由旅行社提供越南芽庄9日游服务,约定出发时间为2023年7月8日,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团型为自行组团,每人费用10450元。

按合同约定,7月12日,即出游第五天,当天的旅游项目安排为跳岛游,行程安排是9:00去黑岛(也叫木岛,珊瑚岛)浮潜,可自费深潜。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部分显示:当天10点30分,冯某下水浮潜,10点40分被发现在穿救生衣的情况下溺水,就近游客发现后协助拉其上岸立刻进行施救,后还有其他人员先后对冯某进行施救。

被送到医院后,医生对冯某进行急救50-55分钟左右。判决书显示,岛上没有急救设备例如心脏除颤,到达医院前没有急救设备。医院出具的医疗报告单显示,冯某入院原因为溺水,心跳停止、呼吸停止、心搏停止;冯某“原因不明的院外呼吸循环骤停-心肺复苏无结果”。

判决书显示,冯某去世时66岁。死亡证明显示,冯某死亡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12时12分。经家属同意,对冯某的尸体未做法医解剖。

事后,家属将旅行社以及保险公司起诉到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85万余元,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酌定旅行社担责40%

法院: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

冯某去世后,涉事旅行社共垫付各种善后费用4.5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后,双方形成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冯某参与的浮潜项目虽为大众性体育项目,但其具有一定危险性,冯某出现险情后没有救援人员在第一时间发现,事发后没有专业救援人员在场施救,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保障旅游者人身安全的要求。

此外,冯某参加的浮潜系旅行社安排的旅游项目,根据录音证据,冯某在浮潜过程中发生意外致其身故是客观事实,虽然冯某没有尸检,最终直接死因无法确定,但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某旅行社未尽到审慎提示、告知义务,没有尸检导致死因不明的责任不能由死者家属全部承担。一审法院酌定旅行社对冯某的死亡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判决书显示,旅行社曾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国内外旅游每人赔偿限额均为20万元,冯某溺水身亡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但保险公司事后作出的拒赔通知书称:“因浮潜属于潜水类别的其中一项运动,属于条款免除责任。”

法院认为,涉事保险公司依相关条款作出拒赔显失公平:“该条款为格式条款,以穷尽式列举的方式列举了免责事项,但所列举项目并不包含冯某所参与的‘浮潜’项目,冯某是在穿着救生衣的情况下溺水,通常情况下救生衣足以防止游泳者下沉,更无法下潜,冯某参加的浮潜与普通人通常认知的潜水有很大差别,对该免除条款应当做出对被保险人有利的解释,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不能成立”。

二审维持原判:

保险公司赔偿20万元,旅行社赔偿5.4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冯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58.4万余元,酌定由旅行社承担40%的赔偿责任即23万余元,另酌定赔偿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保险公司在旅行社应赔偿金额内以20万元为上限对家属进行赔偿。此外,因意外事件发生,导致冯某夫妇二人未能完成全部旅程,双方合同关系解除,旅行社还应返还家属部分旅游费用共计1万余元。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家属20万元,旅行社赔偿家属相关损失及返还旅游费共计5.4万余元。扣除此前垫付费用,旅行社还应支付家属9000余元。事后,涉事各方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综合本案具体情况,酌定某旅行社对冯某的死亡承担4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二审法院予以维持,对于旅行社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依据其与旅行社签订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认定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不成立并无不当。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各方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王超

原标题:女子在越南黑岛浮潜溺水去世,家属起诉旅行社及保险公司索赔85万元!判了

来源: 红星新闻  
编辑: 唐文培   审核: 李辉 主编:马京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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