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女学生哭泣照被恶意盗用 治网络侵权没有人是看客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5-07 18:04

近日,网友梁女士发视频称,自己两年前的一张哭泣自拍照片,被黄色网站、不良广告多次非法盗用,甚至最近网络上热度较高的“高潮针”话题也使用了这张图片,在网络平台上多次投诉无果,两年来不堪其扰。

梁女士的遭遇让人同情,而投诉无果的现状则让人担忧。目前还不清楚梁女士的维权之路到底卡在哪里,但投诉两年其照片至今仍在网络上铺天盖地传播的现实表明,维权之路异常艰难,不仅没有明显的效果,相反侵权行为还愈演愈烈了,这一现象不得不让人深思。

平台应该给出清晰的维权路径,什么情况下可以维权,该怎么维权,受害者有哪些权利,应该明白无误地告知公众。维权的流程也应该可视化,什么时间节点正在走什么样的程序,取得了什么样的进展,都应该告知受害者,以便受害者可以准确掌握最新动态。

平台应该主动承担起责任来,不能当甩手掌柜。照理,各大平台都有严格的审核把关机制,为什么没起到作用?数起网络暴力案表明,移花接木、造谣杜撰是网络“毒流量“惯用的手法,平台有义务传播真实的信息,拒绝虚假信息,没有任何理由漠视侵权行为的发生。

更不能以一句“自己只是平台,责任在发布者身上”就将自己的责任摘除干净。侵权照片大量传播,平台在其中起到关键作用,怎么好意思说与自己无关?受害者苦于技术壁垒,信息有限没有办法对侵权行为进行溯源,也没有办法对侵权行为逐一识别,但平台掌握大量原始数据,有条件也有能力溯源,对侵权者追责。在打击网络侵权行为这件事情上,平台应该更积极地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不要把责任推给社会。守土有责,平台根据管理办法对发布者、传播者行为进行约束不仅是应该做到的,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类似这一类的侵权案件一般都属于自诉案,自诉案收集证据难,固定证据难,公安部门可以提供什么样的帮助也该有个说法。打官司旷日持久,维权成本高,不可能人人都去打官司,受害者也没有精力打漫长的官司,那有没有更简便的法律维权通道?什么情况下自诉案可以转为公诉案?

梁女士此次在网络平台发声求助后,虽然得到了部分网友的支持和鼓励,但也有不少网友发表诸如:“你没事发什么照片?这不赖你自己么?”“谁叫你乱发情绪照的”等评论。这种非但不同情受害者,反而抨击受害者的行为让梁女士深感无助和不解。不得不说,侵权行为的猖獗与这种错误认知不无关系,对侵权的麻木不仅在发布者、平台、传播者中广泛存在,在普通网友认知中也广泛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看客心态弥漫,轻率地转发,不负责地参与话题讨论,在传播中起推波助澜的作用,殊不知,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自己。

我们必须给社会传递清晰的信号: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梁女士只是发了一张生活照,这是网络时代非常正常的行为,如果这样也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信任也就崩塌了。持续两年的被侵权,多次投诉无果,一个女学生内心的绝望可想而知,不希望这样一种经历给人一种错觉:违法者可以逍遥法外,而受害者只能无奈地哭泣。(评论员 高路

来源: 潮新闻  
编辑: 贺子桓   审核: 何祥辅 主编:马京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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