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对科研不端行为加大惩处力度,让造假成本远高于收益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4-21 09:21

原标题:对科研不端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创新谈)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了2025年第一批次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再次体现了我国对科研失信行为的惩处“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同时,也提醒人们,惩治学术腐败、维护科研诚信任重道远,不可懈怠。

此次通报的科研不端案件总数15件,涉及13所高校、24名个人。违反评审规范或打探评审信息、买卖论文或实验数据、委托他人投稿、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擅自标注基金项目……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的案情看,被曝光的科研不端行为形式多样、性质恶劣、发人深省。

科学研究是发现真知、追求真理的崇高事业,实事求是是最起码的要求。科研不端行为违背了科学研究的基本准则,浪费了来之不易的科研资源,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科研环境,动摇了科技创新的基石,也损害了我国科技界的国际形象,与党和国家大力倡导的科学家精神和创新文化背道而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营造良好学术环境,弘扬学术道德和科研伦理”“要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2018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文件、推出了相关举措,科研不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广大科技工作者拍手称快。

但不容忽视的是,科研不端行为仍时有发生。2024年度,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就通报了两批次、25起科研不端案件,涉及数十家高校院所和医院,其中包括多所“双一流”高校。

科研不端行为为何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惩处力度不够,造假“收益”远高于造假成本。从近几年的一些处理结果看,相关人员受到的处分,不外乎是追回已拨科研资金、通报批评等,震慑作用远远不够。因此,只有加大惩处力度、让造假成本远高于造假“收益”,才能有效祛除学术造假这一顽疾。

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是中国科技界的底色,创新报国、追求卓越是绝大多数科研人员的追求。希望相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让学术造假者名利双输、科研失信者处处受限,再辅之以“破四唯”、“立新标”、完善评价机制等,就能激浊扬清、去芜存菁,塑造更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赵永

来源: 人民日报  
编辑: 田韵沁   审核: 李辉 主编:马京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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