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滥用AI批量发骚扰短信 一名在校大学生被抓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4-07 08:39

当你在用AI代码写论文

用算法优化实验时

可曾想过

这项技术若被恶意利用

会成为刺向他人隐私的

“数字利刃”

在互联网高度普及的当下,大学生作为网络世界的活跃群体,本应是网络文明的传播者,然而,却有极个别同学因法律意识淡薄,陷入了网络犯罪的深渊。

典型案例

近日,公安网安部门侦破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两万余条学生个人信息,后利用AI技术向其中的两千余名学生发送骚扰短信。

犯罪嫌疑人胡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非法入侵了学校某系统并获取两万余条该校学生个人信息。

为寻求刺激、炫耀技术,胡某通过之前发现的某小程序存在的技术漏洞,利用AI编写程序,把其中盗取的上千余名学生的手机号码在该小程序上批量注册账户,后将短信验证码篡改为淫秽内容发送至学生本人,对其进行短信骚扰。

目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警普法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0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AI技术本为造福人类

而非犯罪的“帮凶”!

真正的技术高手不是

在暗处窃取信息的“黑客”

不偷窥他人隐私

不利用技术作恶

网络空间有迹可循

屏幕后的黑手终究难逃法网!

来源: 公安部网安局  
编辑: 代修凤   审核: 李辉 主编:马京川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