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40余部手机回收套现18万元,却需偿还40余万元?这起变相高息放贷案宣判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4-02 17:21

“无门槛贷款”“免征信审核”“租机即可变现”——看似诱人的贷款信息背后是一种以手机租赁为名的新型非法放贷手法,所谓的“无门槛”贷款可能会带来无尽债务。

4月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静安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首例以手机租赁为名实施变相高息放贷的案件,对被告人戴某以非法经营罪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

▲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首例以手机租赁为名实施变相高息放贷的案件。“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 图

上海静安法院介绍,2023年底,因急需用钱,赵女士联系到“贷款中介”吴某。吴某介绍说,可以通过网上手机租赁平台租赁手机后,再将手机回收折现的方式获得钱款。

在吴某的指引下,赵女士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了由戴某经营的“某某商城”手机租赁平台,将个人信息提供给客服并在线签订了“分期租赁协议”,约定在3个月内分12期租赁并按期支付租金来买断该手机。

在支付了第一期的租金后,赵女士收到了所租赁的手机,随后吴某便联系快递员,将手机送到了线下手机回收处进行变现。通过这种方式,赵女士共租赁了40余部手机,套现金额18万余元——而她实际需要偿还的金额竟高达40余万元。

2024年2月,戴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查,被告人戴某经营“某某商城”手机租赁平台,以租赁手机为幌子变相非法放贷,并通过贷款中介以非法获取客户名单以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将社会不特定对象引导至某手机租赁网络平台。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戴某共向130余人变相放贷170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为37%至1155%不等。

另查,被告人戴某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以上述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以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发放贷款,在2023年4月至2024年2月期间,共向40余人发放贷款200余万元,年利率为76%至2520%不等。

同时,在非法经营高利贷的过程中,戴某通过网络下载了4000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对不特定人群进行推销和骚扰来拓展客户,侵害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上海静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戴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从宽处理。

综上,上海静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追缴违法所得,连同扣押的犯罪工具一并予以没收。

就民事责任层面,戴某通过贷款中介非法获取的客户名单信息,其中包含的身份信息条数尚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不特定社会公众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据此,上海静安法院判令戴某永久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记者 李菁

原标题:租40余部手机回收套现18万元,却需偿还40余万元?这起上海首案宣判

来源: 澎湃新闻  
编辑: 唐文培   审核: 李辉 主编:马京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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