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之外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2025-03-31 17:29
《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已于近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在今天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牛育斌介绍,各部门、各省份都要建立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现目录清单全覆盖,凡是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主体在向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收费,是企业普遍关心、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问题。
“近年来,相关部门针对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开展过多次整治,涉企收费项目逐步减少,收费行为更加规范。”牛育斌说,但涉企收费涉及主体多、领域广,部分收费主体通过形形色色的方式“钻空子”“打擦边球”,违规收费问题仍时有发生,呈现复杂性、反复性、隐蔽性的特点。有的收费主体利用强势地位或信息优势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成本通过收费的方式转嫁给企业,有的借助行政权力和影响力“搭车收费”,有的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设置不合理收费项目或收费过高。
《指导意见》提出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设立“边界”。一些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具有行政权力和影响力,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收费自由裁量权大。《指导意见》提出,各部门、各省份都要建立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现目录清单全覆盖,凡是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为涉企收费行为划定了明确的边界。这将有力遏制一些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收费行为,督促收费主体严格依法依规收费,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秩序。
二是阳光“晒单”。一些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自主设立的收费项目公开透明度不够,服务内容不清晰、服务标准不明确、收费标准不合理。《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目录清单中要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等基本信息。这将确保企业能够清晰理解每一个收费项目的具体情况,一目了然地知晓自己应缴纳的费用,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违规收费行为。
三是一单“通查”。涉企收费政策数量多、形式分散,一些涉企收费虽然纳入清单但是更新不够及时,实质上没有很好地起到信息公开的作用,企业获取信息成本仍然较高,面临查询难、核实难、维权难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每个部门、每个省份都要建立清晰、全面的目录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并动态更新发布,方便企业快速查询,企业还可以对照清单核实收费项目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时发现违规收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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