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号土猪”公司回应商标争议:两个商标都有,“壹号土”商标较少使用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3-27 19:08

近日,有网友称“壹号土猪”的“壹号土”为注册商标,并质疑相关企业利用商标策略误导消费者,引发舆论关注。

据上游新闻报道,3月25日,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壹号食品公司”)工作人员曾在采访时称,“壹号土”确实是公司注册的商标,用于旗下系列产品。在该公司官网、宣传海报及线下门店招牌上,不乏“壹号土猪”的字样,部分标识在文字“壹号土”与“猪肉”之间有间隔。

▲部分标识文字“壹号土”与“肉猪”间有明显间隔。网络截图

3月27日上午11时,壹号食品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公司总裁黎小兵在发布会上表示,该公司合法持有“壹号土”商标以及“壹号土猪”两个图形商标,并称“壹号土”商标是早年为开发农副产品所申请,壹号食品转做猪肉产品后,全部使用了“壹号土猪”这一标识,至于“壹号土”的商标则“没怎么使用”。

▲“壹号土”商标注册信息

天眼查信息显示,壹号食品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3.77亿元人民币,是一家以从事畜牧业为主的企业,其商标信息共866条,其中关于“壹号土猪”最早的注册信息可追溯至2009年5月,“壹号土”最早的注册信息则为2007年1月。

▲“壹号土猪”图形商标注册证

记者查阅到,壹号食品公司在2009年就已注册“壹号土”商标,国际分类为食品,服务项目包括肉、蛋、鸡肉等。自2009年开始,该公司进行了多次对“壹号土猪”的商标注册,资料显示,2022年该公司注册成功一个服务项目只包含“猪肉”的“壹号土猪”图形商标。

另据上游新闻报道,2023年6月26日,图案略有调整的“壹号土猪”商标申请却被国家商标局驳回。驳回复审决定书指出:“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成分、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所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之情形。”(记者 周炜皓)

来源: 红星新闻  
编辑: 贺子桓   主编:马京川      审核: 李露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