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路人冒充爸爸,14岁男孩拿压岁钱买手机,事后真爸爸要求退款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2-19 11:33

商家能否向未成年人售卖智能手机?家长是否有权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近日,家住武汉市江夏区的陈先生向极目新闻反映,他的儿子今年14岁,身高也超过了1.7米,今年大年初三,儿子瞒着家人,花压岁钱购买了一部1099元的手机。半个月后,他才发现此事,要求商家全额退款,但双方协商未果。

该商家出示的现场视频显示,当时孩子并非独自消费,而是在成人陪同下购买的手机。陈先生解释说,当天儿子在路上随便拉了个路人冒充爸爸,去店里买的手机。他知道后,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揍了儿子一顿。

有网友表示,即便没有成年人陪同,大多14岁的男孩从身高体型来看,也不是很容易判断其真实年龄,虽然理解家长的心情和不满,但此事跟商家似乎关系不大。

针对此事,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律师史文恒表示,商家能否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出售商品,总体原则跟当地的消费水平以及标的金额的大小、商品是否具有特殊性有关。在孩子身心发育正常的状态下,此事具体应关注以下几点:一是手机不属于违禁品或者他认知不深的领域;二是1000余元的消费,就武汉市而言,标的金额不大;三是14岁孩子能理解一部手机,1000余元的价位是合理的,没有被诱导消费或者产生奢侈消费。因此,至少在司法领域,商家向14岁孩子出售普通手机并不违法违规。

严格就法律规范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人民法院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后果,以及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等方面认定。”此事从常识、常理、常情判断,14岁孩子对该手机的功能、型号以及价位是否恰当,是能有正常判断的,因此应该明确在法律层面,交易可以得到支持。

经极目新闻记者出面协调后,2月18日,出于对未成年人关爱的考虑,尽管在售卖手机过程中有成年人陪同,商家最终还是同意进行全额退款。

鉴于上述情况,史律师提醒广大商家,向未成年人售卖智能手机需要谨慎,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注意审视购买人的消费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如果商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未成年人购买手机开闸放水,有可能使学校和家庭的努力化为乌有,商家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而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来说,应关注未成年人的日常消费情况,加强教育和沟通,不能事后一味地把责任归咎于商家,引导孩子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观和金钱观。

记者 兰莎

来源: 极目新闻  
编辑: 袁文蕙   主编:马京川      审核: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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