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称奖项被“冒名顶替” 教育局:系园长失误 教师:不满意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2-14 21:56

据海峡都市报2月13日报道,就职于福州市晋安区王庄第一幼儿园的严女士报料称,去年11月,她与幼儿园另一位老师共同制作的游戏案例,被评上了2024年福州市晋安区幼儿园优秀游戏案例。但幼儿园在案例报送前将她的署名权转给了行政人员黄女士,导致她未能获奖。

晋安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是幼儿园园长的工作失误,目前名单已更正。2月14日,严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对此事处理不满意,已反馈给当地纪委部门,目前还在调查。

▲晋安区幼儿园优秀游戏案例比赛评选结果

教育局回应

教师署名被篡改

系幼儿园园长失误

2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严女士。严女士介绍,她是福州市王庄第一幼儿园教师,有着20多年教龄。在2024年11月福州市晋安区幼儿园优秀游戏案例比赛中,她和幼儿园副园长孙老师及全体幼儿,历经近一个月精心筹备与实施的“沙池里的军事演练场”游戏活动,在案例撰写环节,被他人肆意篡改署名。

公开信息显示,福州市王庄第一幼儿园创办于1984年,是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严女士回忆,2024年11月20日,严女士从该比赛评选公告中看到,“沙池里的军事演练场”作品获得一等奖,第一作者是孙老师,额外还增加了幼儿园行政岗位黄老师的名字,但并没有她的名字。对此她十分意外和不解。之后,她得知比赛规定每个参评案例作者限2名,而陈园长在递交材料时,给案例署上了黄老师的名字。“案例是我和孙老师共同完成的,幼儿园理应将我和孙老师列为作者,而非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的黄老师。”

严女士认为,从活动构思、现场实施、家园互动到后期研讨改进等,每一步都凝聚着大二班师生的心血与智慧,黄老师全程未参与其中,无论是沙池游戏现场指导、课后研讨、还是案例撰写的日夜钻研,均不见其身影。然而,最终上报材料却将黄老师名字加入作为第二作者,“公然盗用他人劳动成果,严重违背学术诚信原则,欺骗教育部门及公众。”

▲幼儿园对此事的情况说明

随后,严女士向晋安区教育局反映情况。晋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向严女士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园所上报时擅自加入作者黄某,是考虑到对这位老师日常工作的认可,不符合实事求是……现申请将第二作者黄某去掉,保留第一作者,并增加作者严某。该说明落款单位为福州市王庄第一幼儿园,时间为2025年1月7日。

晋安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海峡都市报采访时回应,是幼儿园园长的工作失误,目前名单已更正,后续将进行公示。

被“顶替”教师:

更正结果未公示

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严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对目前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教育局称名单已更正,但新的评选结果迟迟未公示。严女士告诉记者,此外,之前评选幼儿园晋升考核,按照教龄这次应该是轮到她晋升,“但幼儿园给了黄女士一个最佳贡献奖,最终是黄女士晋升。”严女士想不通的是,她做了快20年的老师,还是晋安区骨干教师,有CN论文两篇,代表晋安区参加过比赛,而黄女士还没做到十年,却比严女士早晋升。

据严女士提供的录音,此次幼儿园教师奖项被黄女士顶替时,她曾去询问过陈园长缘由,园长称“是要照顾黄女士”。对此事,晋安区王庄第一幼儿园陈园长回应称,“名单已更正,该事件已得到合理解决”。

严女士表示,虽然自己的第二作者署名权已经恢复,但她并不满意,希望有关部门能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并已将此事反馈给福州市纪委。2月13日,对于此事,福州市纪委工作人员表示,严女士反馈一事正在核实,有结果会与当事人联系。

针对严女士反映的迟迟未公示问题,晋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解释称,内部公文网暂时无法使用,但已将有公章的更正文件发给当事人,后续待网站修复后再进行公示。

律师解读:

只更正不公示

当事人权利未有效落实

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受访时介绍,严女士虽未直接撰写教案,但若其参与了游戏方案设计、活动实施等创造性环节,对教案的独创性表达有实质性贡献,应属于合作作者。根据《著作权法》,教案若为教师基于职务职责完成,通常被认定为“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需结合具体情况判定。“若教案由教师独立或合作完成,未依赖幼儿园提供的专项资源,则著作权应归属创作者,园方仅享有优先使用权。”

沈展昌说,本案中,学校及黄老师未经过严女士的授权和许可,擅自将教案第二作者更换为黄老师,侵犯了严女士对教案享有的署名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也认为,署名权意在保护作者署名权利,系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权利。严女士作为游戏案例实际参与人以及共同制作人员,对有关智力成果享有署名权利,园所在申报时未能实事求是,将原属于严女士的著作权转给行政人员黄女士,这显然是冒名顶替行为,侵犯了严女士的署名权。

赵良善表示,严女士已经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反馈,这是权利救济的重要途径。更正结果后,应当重新公示,以确保严女士的署名权得到认可,并且确保权利被社会知悉,否则,只更正不公示,实际是掩耳盗铃,严女士权利仍得不到有效落实。“如教育部门后续未能及时更正或公示的,严女士可以考虑以署名权被侵犯为由,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赵良善称,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出现,幼儿园、教育部门等应完善署名权保护制度,核实权利归属,避免冒名顶替;此外,还应建立公开透明的评选制度,并及时公示,确保每个老师的知情权。

红星新闻记者 蔡晓仪 受访者供图

原标题:幼儿园教师称奖项被“冒名顶替”,教育局回应系园长失误造成,教师对处理结果并不满意

来源: 红星新闻  
编辑: 朱小乔   主编:马京川      审核: 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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