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四大金融机构官宣:中央汇金成为控股股东
2025-02-14 20:29
2月14日,中国信达、中国东方、长城资产、证金公司均发布公告称,股东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划转至中央汇金公司。划转完成之后,中央汇金将控股这四家重要金融机构。
2月14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证金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近日接到通知,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公司股东拟将所持公司66.7%股权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汇金”)。
中国信达2月14日在港交所公告,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财政部的通知,财政部拟将其持有的221.37亿股公司内资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约58%)无偿划转至中央汇金。无偿划转完成后,财政部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央汇金将直接持有公司221.37亿股内资股,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仍为国有控股金融机构。
同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通知,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公司控股股东财政部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488.3亿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1.55%)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通知,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公司控股股东财政部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376.7亿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3.53%)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
公司官网显示,中央汇金成立于2003年12月,总部设在北京,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中央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中央汇金公司的重要股东职责由国务院行使。中央汇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任命,对国务院负责。
中央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央汇金公司控股参股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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