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基尼安睡裤”争议背后:多次“擦边”营销后ABC的信任危机还在加剧
2025-02-14 19:26
近日,因发布一款名为“比基尼安睡裤”的卫生巾产品,国内女性护理品牌ABC被骂上热搜。这是继去年该品牌因国标负差、经销商客服不当言论后,又一次深陷舆论旋涡。记者调查发现,上述产品早在2022年上市,目前线上、线下已无此类产品销售。2月12日,官方发文称,该产品已于2024年1月停产,且已进入退市周期。不过,此回应不仅未得到网友认可,品牌擦边营销事件也再次被扒出。
律师表示,品牌擦边营销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也可能构成商业诋毁或虚假宣传。专家分析称,当前女性用品市场竞争激烈,若品牌一味采取争议性营销手段吸引注意力,且不能及时调整策略,可能会被其他更注重用户体验的品牌取代。
▲记者走访本地商超内,未发现ABC品牌“比基尼安睡裤”产品。
“比基尼安睡裤”引争议,官方回应
ABC又一次深陷舆论旋涡。近日,ABC被曝发布了一款名为“比基尼安睡裤”的卫生巾产品,被指宣传“经期性感”牺牲舒适度,且存在偷工减料的嫌疑,引发争议。
据该款卫生巾的宣传图片显示,“比基尼安睡裤”采用了三角裁剪,同时有类似于波浪形的蕾丝花边图案。此外,还减少了40%的肌肤接触面积,并把“无惧露边”“实现穿衣自由”等作为宣传卖点,文案还写有“姨妈期也要时尚精致”的广告语。
▲网曝ABC“比基尼安睡裤”产品简介。
据了解,安睡裤是很多女性普遍使用的经期个护用品。该产品被曝后,不少网友认为该产品设计不尊重女性,并呼吁抵制该品牌产品。有网友质疑,宣传经期“服美役”实在太“下头”,ABC作为一家知名女性个护用品企业,产品设计思路太“雷人”。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可能产品初衷是好的,但没必要用比基尼概念。
面对舆论声讨,2月12日傍晚,ABC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该款“比基尼安睡裤”非“新品”,已于2024年1月停止生产。“基于品牌产品迭代及市场策略调整等多方面考虑,该产品已进入正常的退市周期。”
▲2月12日,ABC公开回应。
然而,对于品牌方的回应,网友并不“买账”。有网友留言表示,产品的退市与否并不能解释起初的设计意向,称品牌回应不真诚,企业漠视女性等。也有网友留言表示,建议品牌方多听听消费者意见,真正站在女性角度设计、宣传产品。
2月12日,记者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的ABC官方旗舰店搜索该款比基尼安睡裤,但未找到相关产品。官方客服也回应记者称,暂无此类产品。连日来,记者也走访了本地多家商超、便利店等,均未发现该品牌的比基尼安睡裤。一家便利店工作人员听闻“比基尼安睡裤”产品后直言:“这种产品肯定卖不了。”
多次擦边“前科”,网友直呼“辣眼睛”
事实上,这并非ABC品牌第一次因产品问题引发争议。
去年11月,ABC被曝出此前多次擦边营销。网曝截图显示,ABC美妆旗舰店官方账号曾发布雷人视频文案,“擦边”宣传产品功能,且此类文案并非个例。
有营销界业内人士曾表示,该品牌强行擦边的文案,既是对女性的不尊重,也会招来男性的反感,最终在抵制情绪的推动下会让品牌遭到反噬,得不到用户的尊重,容易让企业深陷“信任危机”。
▲ABC被指多次擦边营销。图源网络
此外,公开报道显示,ABC曾因卫生巾产品被指“偷工减料”而引发广泛关注。据报道,有消费者测量发现,ABC某款标注长度为240毫米的卫生巾,实际手量长度(不带边)仅为200毫米,误差率高达17%。对于这一质疑,ABC品牌客服的回应“接受不了可以不买”继续加剧了事态发展。面对舆情,去年11月13日,ABC官方微博发布声明,为“客服不当回复造成的困扰”道歉,并将会说明“核查结果和相关整改措施”。11月22日,ABC品牌创始人邓景衡通过品牌官方微博发布视频致歉,回应近期ABC因国标负差和经销商客服的不当言论产生的相关争议,“在这里我不作任何辩解,再次郑重地向大家道歉”。
▲ABC品牌创始人邓景衡通过品牌官方微博发布视频致歉。
资料显示,ABC创立于1998年,隶属于广州景兴健康护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健护),主要产品包括卫生巾、卫生湿巾、护理液等。2018年,景兴健护曾计划在沪市主板挂牌上市,但因种种原因被迫搁浅。2021年,景兴健护与中信证券签署上市辅导协议,并于当年9月在广东证监局进行备案,拟重启IPO,在A股挂牌上市。然而,目前仍未上市。值得一提的是,据欧睿、中泰证券研究所统计的最新市场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卫生巾品牌的市占率,ABC为2.8%,排名第五,在苏菲、七度空间、护舒宝、高洁丝之后。另据天眼查知识产权相关信息,ABC品牌公司拥有40余项“卫生巾”相关专利,但其申请的多项专利已被驳回,包括“一种缓解痛经的卫生巾”“一种丝素蛋白美肌卫生湿巾添加液的制备方法及其应用”等。
针对多次擦边营销问题,记者致电景兴健护,同步向官方邮箱、微博留言,截至发稿前未得到正面回应。
▲当下女性用品行业竞争激烈。
律师:企业发布商业广告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宗艳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是商业行为,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阐明产品特性,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若广告内容通过性暗示或低俗联想吸引眼球,可能被认定为违背公序良俗,若广告内容强化女性刻板印象,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禁止贬低妇女人格的规定,若通过擦边宣传恶意攀附竞品或虚构竞争优势,可能构成商业诋毁或虚假宣传。”赵宗艳说。
在赵宗艳看来,企业在设计广告时应对创意方案进行法律与伦理双重审查,避免使用易引发争议的隐喻或符号。“要聚焦功能宣传,以用户需求为核心,传递产品真实价值,避免低俗化倾向,实现品牌的可持续发展。”
夏至良时咨询管理公司高级研究员、大消费行业分析师杨怀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性感”元素与功能性产品(如安睡裤)结合,容易让消费者认为品牌忽视了产品的核心功能(舒适、安心),而更关注表面化或迎合特定审美的设计,这与目标消费群体的需求背道而驰。“女性用品市场竞争激烈,消费者有更多选择。如果品牌不能及时调整策略,可能会被其他更注重用户体验的品牌取代。”
另有业内专家认为,当下女性用品行业竞争激烈,品牌为了脱颖而出,可能采取更具争议性或边缘化的营销手段以吸引注意力。同时尽管近年来女性用品行业的规范逐渐完善,但在某些领域仍存在监管盲区,部分品牌为获得销量铤而走险。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财经评论员孟博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从事网络营销,应当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诚实信用、信息真实、公平竞争原则。“在网络营销中发布商业广告的,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应当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记者 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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