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姐评论刘亦菲微胖被辞退!店长证实已离职,工作人员:她没有恶意,店铺正常营业
2025-01-26 19:33
1月26日,#南京一柜姐评论刘亦菲微胖被辞退#登上微博热搜第一,引发网友热议。
据悉,该柜姐在评论区与网友互动时写道“你穿的比刘亦菲好看”“其实刘亦菲有点微胖,所以你们穿也比她好看”……且均以“Lefame南京德基-安娜”的显著标识账号发文。
1月26日,LeFame德基广场店的店长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该柜姐已经离职。
另据九派新闻报道,门店一工作人员谈及柜姐因不当言论被辞退时表示:“那位柜姐肯定是没有恶意的,并没有想诋毁别人,但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她已经离职了。”
该工作人员补充,目前店铺为正常运营状态,店内服装款式齐全,“消费者可以像平时一样前来购买服装,毕竟我们店也不是刘亦菲开的。”
记者查询发现,在社交媒体中搜索Lefame南京德基-安娜后,显示该账号暂未发布笔记。
1月19日,LeFame拉飞姆官方账号曾发布了处罚通知公告以及致歉信。处罚通知中显示,鉴于南京德基店员工使用个人小红书账号(Lefame南京德基-安娜)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不当言论,该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司服务宗旨和员工手册,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致歉信则提及将深刻反思及认识到终端员工素养的重要性,公司将加强全体员工道德素养、职业修养、服务意识的培训及提升。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青表示,据《劳动法》规定,在4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杨青表示,本案中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行为是否合法,着重要看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是否有明确禁止性规定,以及“安娜”的行为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认定。
公开资料显示,女星刘亦菲出生于1987年8月,代表作有《天龙八部》《仙剑奇侠传1》《神雕侠侣》《梦华录》《金粉世家》《去有风的地方》等。
红星新闻记者 朱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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