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验收就通车 桥梁安全谁负责?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4-10-28 20:43

服务大局、聚焦民生,这里是今日关注。2018年,石柱县西沱镇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始实施,其中就包括整修沿江大道。2022年底,工程建设完成,沿江大道整体投用,但是沿江大道上的西沱大桥却一直处于半开通的状态。而且据知情人士透露,西沱大桥至今都没有通过正式验收。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今日关注,一起来关注:未验收就通车,桥梁安全谁负责?

据了解,沿江大道长约3公里,是石柱县为了打造西沱古镇修建的一条观光旅游大道,而西沱大桥则位于这条公路的万家路支路附近。大桥于2018年10月开始建设,2022年10月底完工。但如今大桥的两端各立起了三根水泥墩,只允许小车通行。

西沱镇当地村民:“修起了之后就用石墩这样弄的,限重30吨还是40吨,超重的车子就不让过。”

市民:“我们听说这个桥,至今还没有通过验收。”

对于大桥处于半开通状态的原因,还有一个说法是:“大桥距离旁边的西沱油库太近”,存在安全隐患,所以迟迟无法通过验收。

市民:“那边是油库,离这个桥只有四五十米的样子,就是很近,感觉很危险。”

据了解,西沱油库修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共有六个大型油罐,总库容量为13000立方米。新建成的西沱大桥距离最近的油罐,直线距离不到50米。但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型以上的公路桥与油库之间的距离应该超过200米。西沱大桥迟迟没有通过验收,是否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呢?对此,沿江大道的建设方——石柱县农旅集团表示,整条沿江大道属于市政道路,因此其中的西沱大桥不应该按照“公路桥梁”的建设标准来进行约束。

记者:“49米的距离在不在安全范围内?”

石柱县农旅集团黄水旅投公司工程部刘祯文:“我们通过查阅资料,只要我们这个批的是市政道路,就是在安全规范之内的。”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市政道路只要与油库的距离不小于15米,就是安全合规的。那么,就算西沱大桥确实属于市政道路桥,但是它的开通投用是否完善了相关手续呢?

记者:“大桥当时有没有通过验收?”

刘祯文:“通过验收了的。”

作为佐证,石柱县农旅集团出示了两份资料:一份是“水利部分完工验收的会议纪要”;还有一份是工程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但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竣工验收工作应该由住建委作为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现场联合验收,并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而石柱县住建委却并不支持通过了验收的说法。

石柱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秦文成:“现在从住建委这边,没有查到任何通过验收的资料。”

石柱县住建委还表示,西沱大桥不仅没有通过正式验收,甚至连前期审批都没有。

秦文成:“市政桥梁的审批,应该是来住建委报件审批,但是目前在住建委没有这些手续,实在说查不到资料。”

根据《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管理维修管理办法》规定:“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桥梁,不得交付使用”。但2023年3月,农旅集团却把既没有前期审批,又没有后期验收的西沱大桥移交给了石柱县西沱镇政府。不过西沱镇政府却表示,双方只是口头移交,同样没有任何规范的手续。

石柱县西沱镇政府相关负责人文新晟:“我们是业主方口头移交,给我们属地政府的,只是从市政管理的范围,比如清扫保洁、日常监管交通秩序,主要是这两块工作。”

记者:“那当时移交给你们交了什么手续?”

文新晟:“没有手续。”

一座大桥,“口头移交”之后便投入使用,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谁该为此负责呢?

记者:“目前在通车了,出了问题谁负责?”

文新晟:“有行业主管部门,看是从市政、住建委那边。”

石柱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谭德胜:“我们管理的是县城规划区域内的设施这些,乡镇的市政设施是属地管理,归属地政府西沱镇政府管理。”

前无审批,后无验收,没有移交手续,西沱大桥就这样开始通车使用。可桥是通了,当地群众的心却悬了起来。大桥安全责任到底该谁来负责呢?希望当地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西沱大桥能够真正的安全畅通起来。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刘洋 徐娅 卢曦 

来源: 第1眼-重庆广电  
编辑: 朱小乔   主编:马京川      审核: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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