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偷偷把房子过户给孙子被判无效:双方恶意串通,以买卖形式掩盖赠与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4-08-28 11:14

爷爷瞒着家人将房屋过户给孙子,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过事实上孙子并未出钱。面对其他继承人的不满,爷孙俩竟认为房子过户给唯一“嫡孙”是天经地义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江阴法院近日审结这样一起案件。

近日,江苏无锡,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遗产继承纠纷。妻子李某去世后,王某在未告知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私自与孙子王小丙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成交价30万元。王小丙后续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并未支付 30万元。知晓此事后,王某的其他子女认为涉案房屋为遗产,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遗产,其行为无效。同时,王某与王小丙私自将五人共有的房屋过户侵害了三原告的继承权,两人以买卖形式掩盖赠与之实。而且,王小丙作为家庭成员,在明知涉案房屋系遗产的情况下,仍然与王某办理过户,可见并非善意,双方恶意串通的行为,损害了三原告的利益。

王小丙没有支付房屋对价,其取得物权既非善意,又非有偿,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王某与王小丙抗辩王某将涉案房屋过户在其唯一的嫡孙子名下符合我国传统理念与价值观于法无据,违背了继承法相关规定,依法不予采纳。最终,法院确认王某与王小丙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注:文中人物为化名)

法官提醒,遗产分割前的遗产为共同共有,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无效。

来源: 极目新闻  
编辑: 肖福燕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