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三次向前同事饮品倒“真话水” 犯“欺骗他人吸毒罪”获刑三年三个月

@九派新闻

2024-06-25 10:04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通报该院2021-2023年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其中有一起欺骗他人吸毒案,该案中被告人郑某某(男)分别于2022年8月29日晚、2022年10月13日晚、2022年11月6日晚,先后三次在与被害人、前同事丁某某(男)相约单独吃饭时,在丁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其杯子里事先滴入“真话水”,后倒入啤酒、菊花茶等饮品,欺骗丁某某饮用,致丁某某出现头晕、意识模糊、呕吐等症状,丁某某分别于2022年8月30日、31日、2022年11月7日三次就医。经鉴定,送检丁某某总长5cm的头发中,距根部0-1cm段头发中检出氯硝西泮、7-氨基氯硝西泮和赛拉嗪成分。2022年11月18日,被告人郑某某被抓获归案。2023年6月25日,静安区人民法院以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编辑: 袁文蕙   审核: 何旭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