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深夜“组团”只为电鱼 三男子被抓现行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黔江区融媒体中心

2025-02-23 07:04

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以来,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向好。在黔江区,面对“鱼翔浅底”的景象,有人却动起了歪脑筋,竟然趁夜在禁捕水域电鱼,被民警人赃并获,为自身的错误行为付出了代价。

近日,有群众向黔江区公安局举报称,有人趁着天黑,频繁前往乌江二级支流段溪河,并且长时间逗留,可能在从事非法捕捞。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由于案发水域位置十分偏僻,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决定兵分多路,一边循迹追踪,一边在附近蹲守布控。

黔江区公安局舟白派出所民警 黄毅:因为在案发水域有很多河湾,可供嫌疑人藏匿,我们经过侦查,在一处比较隐蔽的河道,发现3名嫌疑人的踪迹。当时他们刚刚结束非法捕捞,正准备离开,我们立即亮明身份进行制止,现场收缴电鱼工具一套,渔网、手电若干,以及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据3名嫌疑人交代,他们清楚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因为贪吃野生鱼,认为距离禁钓期还有一段时间,不会被护渔人员发现,才萌生了电鱼的念头。案发当晚,谭某、罗某等3名嫌疑人从他人手中借来电鱼器、渔网等工具,前往乌江二级支流段溪河进行非法捕捞,造成大量水生生物死亡。

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谢垚明:他们使用的电鱼工具,在放入水中后通电后,会形成高压电场,对水生生物进行无差别的电击。这种捕捞方式很残忍,被电击的水生生物,即便没有当场死亡,今后也很难正常繁殖,是早已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经过农业执法部门认定,案发水域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区域,靠近小南海自然保护区核心区。3名嫌疑人使用的电鱼工具,属于国家规定的禁用渔具,在天然水域使用,会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经过审讯,3名嫌疑人对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们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黔江区公安局小南海派出所民警 冉光叠:经过清点,谭某、罗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包括幼鱼和孵化不久的鱼苗,共计500多尾。他们明知电鱼违法,为了逃避打击,作案时间都选择在深夜,对阿蓬江流域的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周奇   主编:康延芳      审核: 黄宇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