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供稳价,三北地区种苗保障扎实有力
2024-10-26 13:16
“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正式打响以来,三北地区大力推进种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大种苗基地建设和种苗质量监管力度,积极开展种苗供需对接及余缺调剂,为“三北”工程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总体来看,三北地区种苗保障扎实有力,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新疆等五省(区)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呈现种苗供应充足、价格基本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
山西:采取有力措施稳定苗木市场
调整种苗生产供应结构。印发《山西省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林草种苗监管工作的通知》《山西省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完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根据“三北”工程需求,提前谋划部署种苗生产,有针对性地控制油松、白皮松、落叶松等针叶树种苗木培育面积,加大耐干旱、耐瘠薄乡土树种苗木培育力度。积极探索利用闲置育苗圃地开展草种生产,提升草种自给率。
改善种苗生产基础设施。加大种苗基地建设及科技投入,截至目前,已累计投资达6000万元,促进种苗生产向机械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加强对接调剂稳定苗木市场。举办九大林局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定价听证会,在分析当前主要造林树种苗木适宜性和价格变化的基础上,确定了2024年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指导价格。召开种苗供需对接会,共有14个省(区、市)约140家工程苗木企业的200多名代表参加。
内蒙古:多措并举保障种苗量足质优价稳
高位推动种苗生产。先后发布2024年第1号和第2号总林长令。第1号总林长令提出,要依托国有林场建设40个保障性苗圃,新增育苗1.3万亩、年育苗2亿株以上。第2号总林长令提出,要摸清本地区林草种苗生产能力,引导相关生产主体适度超前增加产能,调整育苗制种结构。要本着节约集约原则,加大稳价调控力度,想方设法降低投入成本。截至目前,自治区累计投资2200万元,建设40处保障性苗圃,新增育苗面积1.35万亩。
加强种苗市场监管。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开展林草种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行业垄断、囤积居奇、以次充好、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严厉打击“三无”生产经营和非法采集种子等行为。同时,对出圃苗木和“三北”工程用苗进行重点抽查和检验,共出动质量抽检人员100人次,抽检苗木6.3亿株,出圃苗木抽检率100%,出圃苗木合格率达到99%,使用苗木质量抽检率100%,合格率100%。
强化种苗供需对接。2023年10月、2024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两次组织各盟市林草局、林草种苗生产单位和需求企业召开了林草种苗供需对接会,发布了全区林草种苗供需情况,保障用苗企业和苗木生产单位信息畅通。同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及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种苗供应信息,把育苗者直接推向工程实施单位,推向用种用苗第一线。
陕西:创新育苗模式保障种苗供应
摸清家底为先。组织开展“三北”工程种苗保供稳价专题调研,深入榆林、延安等6市专题调研保障性苗圃建设、现行种苗保供机制等。加大种苗生产和使用调度频次,及时掌握“三北”工程区种苗生产供应能力和林草种苗使用情况。
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建立全省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台账,专人负责,跟踪服务,确保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措施全面落地。今年上半年,省、市、县三级全面完成“三北”工程区种苗质量抽检任务,累计抽检苗批2316个,合格率达到99.7%。
狠抓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林草种苗良种基地、种质资源库、保障性苗圃普查,谋划布局全省种苗生产基地。确立“一林场一苗圃”建设目标,积极指导国有林场建设苗圃。用足用活现有种质资源库、采种基地、保障性苗圃、财政衔接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等林草种苗项目建设资金。
创新育苗模式。以开展国有林场和种苗融合发展试点为契机,探索国有林场发展种苗产业新路径、新模式,积极支持国有林场改扩建保障性苗圃。推行神木市“政府主导、苗圃参与、订单生产、定向培育”模式,支持国有林场苗圃繁育“三北”工程紧缺苗木,发挥好国有林场种苗保供补缺、托底、稳价作用。
甘肃:持续提升种苗供应能力和水平
加大培育力度。采取扩大生产、增加产能、调整育苗结构等措施,组织育苗主体特别是国有育苗主体加大紧缺树种的生产培育力度,已基本建立起以保障性苗圃和国有育苗单位为主、良种(采种)基地为辅、社会育苗主体为补充的林草种苗生产保供体系。截至2023年底,全省育苗面积44.20万亩、苗木存圃量21.62亿株、可供2024年造林苗木15.32亿株,其中“三北”工程区育苗面积27.83万亩、苗木存圃量11.31亿株。
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种苗抽检,在品种选育上严把初审、查验、审定“三关”,在生产扩繁环节,严查“三证”、倡导“科技育苗、就近供苗”,确保“三北”工程用苗质量。
新疆:加强种苗质量监管确保用种用苗安全
坚持统筹谋划。印发《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北”工程种苗保供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林草主管部门做好“三北”工程种苗生产供应、信息服务、良种推广和服务监管等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区“三北”工程用苗育苗面积18.5万亩,其中新育苗面积5.1万亩,可供苗木4亿株。
加强基地建设。立足“三北”工程建设布局,重新认定39处自治区林业保障性苗圃,育苗面积1.87余万亩,年可生产梭梭、柽柳等优质苗木2960余万株。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支持建设和田地区民丰县和巴州尉犁县2处乡土树种保供繁育基地。组织各地推选有一定基础和发展优势、能够满足当前造林用种需求的林木采种基地。
严格质量监管。今年已抽查6个地州市、21个县市、28个造林地、40个批次苗木,苗木合格率100%。对18家持有自治区本级核发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在自治区林草局门户网站公开抽查结果。查处2起无证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0.44万元,行政处罚0.9万元。开展“3·15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和打击制售假劣种苗”执法行动,维护种苗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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