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4年重庆大修轨道交通条例 轨道两侧百米内禁放无人机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王亚同

2025-03-26 19:24

3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条例自2011年6月1日实施以来进行的首次“大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陆多祥在解读时表示,近年来,社会各界对轨道交通发展的需求不断提升,轨道交通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为此我市时隔多年“大修”了该条例。

修订后的条例主要涉及轨道规划、综合开发、运营安全管理、安全保护区、法律责任等方面。条例围绕健全轨道交通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轨道交通管理职责;强化建设运营安全管理,明确危害运营安全等禁止性行为;提升运营服务保障质量,规范服务设施与标志标识设置,加强乘客知情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保障等。

陆多祥介绍,条例通过系统性规划和创新性建设,推动轨道交通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为城市空间拓展和品质提升提供战略支撑;加强轨道线网规划刚性,明确线网规划应当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主要换乘节点、资源共享和用地控制要求,统筹轨道交通与铁路、航空、公路、水路等公共交通之间,以及轨道交通不同线路之间的换乘衔接。

突出规划地域特色,明确轨道交通应当与地域风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塑造城市特色风貌;规定有条件的轨道交通出入口及附属设施应当与城市道路、周边建筑、公交站点等一体规划设计。加强智能绿色轨道建设,稳妥有序扩展创新应用场景;支持轨道综合开发建设,突出“站城”融合导向,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与项目资金平衡。

条例还通过细化安全责任、规范服务标准、强化应急能力,着力打造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的轨道交通运营环境。细化补充运营单位服务保障职责,规范服务设施与标志标识设置,增加对运营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考评,加强乘客知情权、隐私权的合法权益保障。如,条例规定建立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和投诉机制,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运营单位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使用安全监控设施时,不得泄露乘客个人信息。

条例修改完善危害运营安全的禁止性行为,新增了禁止在出入口、通风亭等周边躺卧留宿、堆放物品,在地面或高架线路两侧百米内升放风筝、无人机,以及违规携带电动车进站等行为。

强化运营服务规范,规定运营单位须劝阻不文明乘车行为;明确广告及商业设施设置的三个“不得”;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应急管理,提升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响应能力。

此外,条例还规范了市域(郊)铁路运营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确定纳入轨道交通一体化运营管理的市域(郊)铁路,参照本条例有关运营安全与服务的规定执行。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张信春   审核: 余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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