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重庆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 一部将重庆城市精神写入法规草案 一部拟设专章保护和开发红色档案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王亚同

2025-03-25 22:55

3月25日下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草案)》《重庆市档案条例(草案)》。记者获悉,《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提出大力弘扬红岩精神和“坚韧、忠勇、开放、争先”的城市精神,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重庆市档案条例(草案)》将红岩精神、数字重庆等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内容融入立法,设立专章予以规范。

哲学社会科学承担着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和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针对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方面的问题,国家尚未出台专门的上位法,仅有江苏、浙江两省先行先试出台了哲学社会科学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在市委高度重视下,重庆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和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获得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居全国前列,在社科研究规划、社科学术团体、社科智库建设、社科学术交流以及社科普及工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形成了一些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予以固化。

《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立足重庆发展实际,对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作出细化,提出要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挖掘本土历史文化资源和开展文化传承、研究和转化,大力弘扬红岩精神和“坚韧、忠勇、开放、争先”的城市精神;还对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省(区)市之间的交流,推动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提升重庆文化软实力和传统文化影响力作了规定。

针对基层社科工作者反映强烈的研究成果社会评价机制不健全、成果转化应用供需不匹配等问题,该草案提出,决策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决策咨询需求,建立健全成果发布机制;新型智库应当面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加强国情市情调研,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当前,随着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数字重庆建设等重大战略、重点任务的推进,我市档案工作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展。尤其是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红色档案保护开发、档案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亟待规范。

提交会议审议的《重庆市档案条例(草案)》,共7章44条。其中,设立了“红色档案的保护和开发”专章,诠释红色档案的定义,强化了红色档案的保护和开发,细化了保护的相关规定。如提出“市档案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开展珍贵红色档案认定工作,建立本市珍贵红色档案目录,并将符合公开条件的珍贵红色档案目录内容予以公布”。

该草案还将数字档案建设纳入规定并设立专章,强调档案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数字档案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草案第四章规定,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鼓励市档案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数字档案共享利用平台,及时将有关民生档案接入共享平台。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张信春   主编:付爱农      审核: 余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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