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化,指的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档案资源进行数字化管理、保存和提供利用的系统性工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从我们熟悉的纸质档案管理视角来看,推动信息化是解决诸多现实瓶颈的必然出路。
首先,缓解实体档案管理的压力。纸质档案的积累需要持续扩容的库房、严格的“八防”措施,信息化则将海量存储转化为数字空间。
其次,改变档案利用模式。查阅纸质档案需要亲自到馆、手动翻阅,且“孤本”限制让多人共享困难重重;信息化后,档案可通过网络实现远程、并发、全文检索式的利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现实。
再者,增强档案安全与保存。纸质档案面临火灾、水渍、霉变等不可逆的实体损毁风险,而信息化通过多重数字备份和长期保存技术,为档案遗产上了多道“保险”。
最后,打破资源孤岛。纸质档案难以跨部门、跨地域整合,信息化则通过共享平台,能将散落的档案资源汇聚成知识宝库,深度服务于民生和决策。
档案信息化具体包含哪些方面呢?
一是“存量数字化”,即有计划地将传统纸质档案通过扫描等方式转化为数字资源。
二是“增量电子化”,推动新产生的电子文件(如电子公文、业务数据)直接归档,并开展“单套制”管理试点。
三是建设必要的系统与平台,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数字档案馆(室)和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来实现档案数字资源的集中管理和便捷利用。
四是构建安全保障体系,这包括对电子档案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的“四性”检测,以及实施异地异质备份等长期保存策略。
目前,档案信息化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创建高水平数字档案馆116家。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累计响应查档需求超过18万条。展望未来,档案信息化正朝着智能化方向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被应用于智能检索、开放鉴定等领域,不断拓展着档案工作的能力和价值。
档案信息化是档案工作适应数字时代的核心路径,继承了纸质档案管理时代形成的科学原则与严谨精神,并利用信息技术,使档案资源得以更安全、更高效、更广泛地服务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