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发权益保障令!重庆为非遗传承“撑腰”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黄乔

2026-08-25 18:08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遭假冒、收益被克扣、传习受阻碍,今后将有专属司法保护!8月24日,市高法院举行2026年度全市人民法院重点宣传活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媒体见面会。会上,记者了解到,针对非遗传承过程中的各类侵权难题,重庆法院创新探索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权益保障制度,以专属司法举措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撑腰打气”。

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庆拥有山城防御体系、石窟石刻、红色文物、古道驿站、工业农业遗产等丰富多元的文化资源。值得关注的是,在基层创新实践中,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聚焦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合法权益保障,创新推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权益保障令。

具体来讲,针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认定、收益分配及传习活动受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护航。资格认定方面,重点审查文化管理部门认定程序的合法性,依法惩治假冒传承人或非法剥夺传承人资格的行为;传承人收益分配纠纷方面,优先支持传承人获取合法报酬,确保其创造性劳动得到合理回报;对阻碍传承人开展教学、技艺传授等活动的行为,可依申请发出行为禁令。此外,对经济困难的传承人,依法落实诉讼费用缓减免等司法救助政策。

石柱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创新机制落地见效,下一步将对相关操作流程、审查标准、执行措施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细化。加大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共同营造民族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生态。

另悉,在市高法院发布的《重庆环境资源审判(2016-2026)》白皮书中显示,过去十年间,全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文物和文化遗产案件237件,已构建起石窟寺、古蜀道、“川渝宋元山城体系”、农业文化遗产等文物和文化遗产协同保护体系。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廖雪梅   审核: 余虎 主编:罗静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