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丨12.4万尾鱼苗投入璧南河!这笔生态修复罚金这么用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6-08-15 16:21

8月15日,全国生态日当天,在市一中法院指导下,两江新区人民法院联合北碚区人民法院、璧山区农业农村委等多部门在璧山区健龙镇璧南河段开展“修复生态 鱼翔碧水”生态修复执行暨增殖放流活动,集中执行10件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生态修复罚金,推动受损水域生态修复。全国人大代表黄大勇,市人大代表杨柳,璧山区政协委员程莉应邀参加。

本次活动归集10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生态修复执行案款后,统一在璧南河开展放流12.4万尾鱼苗替代性生态修复活动。上午9时,活动正式启动。相关参与单位分别介绍了本次集中执行批量处置涉渔案件情况,解读了生态修复罚金从执行到放流的闭环路径。当天,在各界代表共同见证下,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与重庆市休闲垂钓协会完成鱼苗交接,现场出示验收合格材料。随后,各界代表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分批放流鱼苗,水域渔业资源得到补充,受损水生生态得以修复。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依托5G“车载便民法庭”的流动宣传优势,循环播放生态法治宣传片,向在场群众、人大代表讲解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重点解读多案资金集中统筹、法院与农业农村部门专业联动的机制创新做法,发放普法手册,直观展现违法者付出经济代价、司法机关集中统筹资金、专业力量修复生态环境的完整治理链条。

近年来,两江新区人民法院聚焦环境资源执行难点,持续探索生态修复实践新路径。本次活动作为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首次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罚金专项用于水域生态修复的创新实践,通过批量处置生态修复罚金案件,打造“执行+生态修复”一体化办案模式,切实构建起“罚金集中收缴、行政全程监管、专业机构实施”的标准化修复流程,完整落地“法院委托、农业农村委监管、专业机构实施”的全链条工作闭环,为生态修复执行提供了可复制路径。

下一步,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将常态化推进非法捕捞案件批量生态修复执行,进一步深化法院、检察院、农业农村委、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联动,丰富增殖放流等替代性修复举措,持续放大实践示范效应,充分发挥司法规范、指引、教育功能,凝聚全社会生态保护共治合力,共同守护水清岸绿、鱼翔碧水的生态图景。

来源: 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公众号  
编辑: 黄乔   审核: 张珺 主编:罗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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