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恢复得一天比一天好,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这笔救命钱,他可能早就没了,我们这个家估计也散了!”前不久,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家住彭水的张先生专程来到中心城区,对工作人员连连表示感谢。
此前,他的父亲遭遇车祸,颅脑严重损伤,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可事故双方都没有垫付能力,救治迫在眉睫,当地警方通过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案件材料,工作人员加急办理,救助基金及时到位,解了燃眉之急。
截至3月,该基金已累计救助交通事故伤者2.3万余人次。
危难时刻的“救命钱”,如何高效发挥作用?哪些人可以申请?连日来,记者进行了实地采访。
30万元垫付资金快速到位
重伤男子有救了
前不久,在潼南区某乡村,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让一个普通家庭陷入绝境。
男子驾驶无牌摩托车在乡村道路上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颅脑重度损伤住进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费用估计在40万元左右。
小轿车车主以自身无责任为由,拒绝垫付治疗费用;面对治疗费,受伤男子全家东拼西凑也只是杯水车薪,一家人急得团团转。
走投无路之际,一通求助电话打到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先垫付救命,后依法追偿!”中心工作人员的一句话,让濒临绝望的家庭看到曙光。
中心第一时间完成情况核实,火速启动垫付流程,最终为该男子垫付抢救费用30万元。
这样的暖心救助,常在重庆上演。
交通事故发生时,最让伤者犯难的莫过于这几种情况:肇事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机动车肇事逃逸。
救治时间拖不得,谁来垫钱托底?
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正是这份托底保障的执行者。
近年来,重庆持续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将道路交通事故单个受害人抢救费用累计垫付上限设定为30万元。经专家研判论证以及结合近五年数据来看,案件平均垫付金额约10万元,30万元的垫付上限,既能满足绝大多数交通事故伤者的抢救需要,也能科学规范基金使用,确保每一分救命钱都用在刀刃上。
据全国已公布的限额水平,重庆的这一垫付限额全国排名第二,西南地区排名第一,不仅能让每一位伤者都能得到及时救治,还让救治更有保障。
救助范围扩大
重症患者抢救有保障
此前,李先生驾驶摩托车因操作失误单方撞击花坛而受伤,需5万余元手术治疗费。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按照原来的政策,本车人员不在救助垫付范围内,伤者只能自行筹措医药费,就医负担沉重。
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落地,救助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为救助对象。
李先生因此获得垫付的救助金,减轻了治疗负担。
今年1月,老傅驾驶摩托车搭载老朱发生单车侧翻事故,两名驾乘人员同时受伤,均按照新政策,被纳入救助范畴。中心依规快速办理,累计为两名伤者垫付抢救费用10.8万元。
不仅救助范围拓宽了,救助时限也大幅延长。
原有政策中,垫付抢救费用时限为72小时,如今延长至7日;特殊情况下,超过7日的抢救费用,待医院书面说明理由后也可予以垫付。这一调整,解决了重症患者“抢救超期无保障”的痛点,最大限度保障了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安全。

▲工作人员回访伤者家庭。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供图
前不久,綦江区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名伤者因重型颅脑损伤昏迷后导致抢救周期长达32天,远远超过了原先72小时的垫付时限。就在家属为超期的抢救费用发愁时,新政策再次托住了底:医院出具书面说明,通过审核后,中心为其垫付了抢救费用。
一体化网办
跑出生命救助“加速度”
“请问,发生交通事故后,车方和受害人及其家属无力垫付医药费,可以申请救助金吗?”
“若警方未通知我们,抢救费用尚未支付,伤者及其家属可以按照流程申请救助,有疑问随时跟我们联系,我们24小时在线。”
4月23日,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正耐心细致地解答着市民的热线咨询。
对遭遇交通事故的伤者而言,时间就是生命。
为了不让救治卡在流程上,中心依托数字化改革,搭建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受理、审核、垫付、追偿全流程线上完成,彻底打通了救助的绿色生命通道。
张先生的父亲就是这套数字化系统的直接受益者。事故发生后,彭水警方发现事故双方均无垫付能力,而张先生的父亲又急需救治,当即通过救助基金信息系统上传了案件材料,全程线上流转、快速处置,全程不用家属多跑一趟路、多交一份纸质材料,成功为老人抢回了宝贵的救治时间。
24小时服务热线、数字化信息系统……中心搭建起全天候、全时段、一体化的快速救助通道,真正实现了救助申请即接即审、即审即办,即便是节假日,也能完成极速审批。
截至今年3月,该基金已累计垫付资金约14亿元,成功救助交通事故伤者2.3万余人次。
新闻多一点》
救助基金从哪里来?如何运转?咋申请?
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承担救助基金资金的接收、受理并审核垫付申请、依法垫付抢救及丧葬费用,以及追偿垫付款等具体管理工作。
救助基金来源主要包括:依政策向交强险保险费按比例提取的资金、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的罚款、向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救助基金孳息、财政临时补助、社会捐款等。
基金实行“先垫付、后追偿”的运行机制,中心垫付相关费用后,依法向交通事故责任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进行追偿,既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也切实保障基金可持续运转。
哪些情形可申请救助基金垫付?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需要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基金管理中心。医疗机构或者受害人及其家属对尚未结算或者支付的抢救费用,可以向基金管理中心提出垫付申请:一是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是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是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如何申请?首先,由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基金管理中心,经审核符合垫付情形的,基金管理中心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医院可以使用救助基金。其次,在受害人抢救结束后30日内,医疗机构或者受害人及其家属对尚未结算或尚未支付的抢救费用,也可以向基金管理中心提出垫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