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15|一块冬瓜引纠纷 超市赔了800元!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黄乔 实习生 马厚雪

2025-03-13 17:02

3月13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巴南区人民法院集中发布了一批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揭露消费套路,警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同时呼吁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依法理性维权。

去年12月20日晚上6点过,市民王某在重庆某超市买了一块特价冬瓜。该冬瓜用保鲜膜封装并已称重标价,外观并无异样。然而,王某回到家中打开保鲜膜,一股酸臭味扑面而来,冬瓜表面还附着黏糊状不明物质。

发现问题后,王某立刻致电超市服务台反映情况,超市方面要求他携带所购冬瓜返回店内处理。经超市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冬瓜确实散发酸臭味。

王某认为,超市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要求超市给予惩罚性赔偿。

超市则辩称,此冬瓜属于晚间特价商品,售卖时便存在品相不佳的状况,并非故意销售变质食品。

双方协商陷入僵局,王某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尽管该冬瓜为特价商品,但超市理应依据蔬菜瓜果不易保存的特性,确保所售生鲜食品新鲜、可供食用。既然超市已确认所售冬瓜存在酸臭味,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必须向消费者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经调解,超市赔偿王某800元。

法官说法

瓜果蔬菜等生鲜食品保质期短、储存条件敏感,又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直接关系群众健康,其质量问题往往容易引发社会关注。

本案中,某超市销售的变质冬瓜进入老百姓的菜篮子,直接危害老百姓身体健康。人民法院精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关于“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的要求,打通生鲜食品“最后一公里”监管盲区。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刘一叶   审核: 付爱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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