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机遇重庆”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场)——百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行动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尹诗语 摄
发布人: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黎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朱江
市教委副主任 蒋云芳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夏杨松
团市委副书记 李雪芮
4月1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机遇重庆”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场)——百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行动新闻发布会。重庆日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日,我市出台《百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要求,2024年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30万人以上。到2027年,4年累计促进150万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
“我们将围绕‘岗位留人、政策留人、服务留人、环境留人’,每年投入2.23亿元“真金白银”,实施四个方面15项政策举措。”黎勇说。
具体来讲,《行动计划》首先提出,要创造优质就业岗位,将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每年提供优质就业岗位40万个以上。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项目开工用工需求,每年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岗位5万个以上。同时,加大国有企业空缺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每年提供国有企业岗位1万个左右。每年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岗位1.6万个左右,每年提供基层就业岗位6000个左右,每年创造灵活就业岗位5万个以上。
《行动计划》明确,要是支持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我市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紧缺岗位就业,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可享受6000元的就业补贴。毕业年度市外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企业紧缺岗位就业并参保,可享受500元的交通食宿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渝灵活就业,符合有关规定的,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2年。对离校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渝灵活就业,符合有关规定的,按每人6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灵活就业补贴。
为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行动计划》要求,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其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离校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其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根据《行动计划》要求,我市还将实施青年群体技能培训专项计划,每年培训3万人次以上,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可享受6000元。扩大青年见习规模,每年募集见习岗位数量不少于12万个。对组织见习的基地,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1300元就业见习补贴;留用率超过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最长补贴12个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期间,每月可领取2100元的基本生活费。
《行动计划》明确,每年举办招聘活动6000场次以上,开放优秀人才招聘绿色通道。并且,将加强青年安居保障。对首次来渝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最长不超过14天。
此外,我市还将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每年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1万个免费创业工位。针对首次在渝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最高每户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渝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企业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每年遴选100个左右优质青年创业项目给予重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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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一叶 主编:余虎 审核:郭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