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健身运动爱好者注意!影响通航安全最高罚款一万元
2025-08-14 20:12
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启动了水上健身运动影响通航安全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游泳、桨板、皮划艇、摩托艇等影响通航安全的违法行为最高罚一万元。
据了解,该专项行动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行动期间,港航海事支队将在晴好天气晚间19时至21时等水上健身运动集中活动时段,加强对嘉陵江中心城区水域水上健身运动区域的巡航监视;依法打击游泳、桨板、皮划艇、摩托艇等影响通航安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上交通秩序。同时,港航海事支队也呼吁广大水上健身运动爱好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水上交通安全。
据介绍,《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垂钓、游泳、漂流等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应责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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