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中飞入“怪鸟”?别慌!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4-14 09:20

“它眼睛像探照灯

爪子勾着笼子发抖......”

近日,重庆文理学院曾启航、郑讯佳两位老师

在重庆市大足区出差时

意外和当地居民一起

救助了一只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当天下午,曾启航、郑讯佳老师

刚与大足区某企业完成

校企合作项目洽谈

在返程途中闻讯有居民家中

飞入了一只疑似受伤的“怪鸟”

因不了解物种特性

便用铁笼暂时收容

两位老师赶到现场后

一眼便认出

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它的面部呈心形,耳羽直立

是典型的猫头鹰特征”

郑讯佳老师一边观察

一边向居民解释

曾启航老师则用手机调出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向村民展示猫头鹰的相关信息

“非法捕猎、饲养国家保护动物

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及时联系专业机构”

在确认猫头鹰状态后

两位老师迅速展开行动

先向大家普及它的生态价值

“猫头鹰是出了名的捕捉田鼠的能手

是农田的天然守护者”

接着两位老师

便与永川区公安局

中山路派出所取得联系

将猫头鹰送至派出所

由民警协调转运至

重庆乐和乐都动物主题乐园

(2000年,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的西部地区首家国家级野生动物生态旅游园区)

▲右一郑讯佳、右二曾启航

接收到猫头鹰后

该园区动物救助繁育中心

对猫头鹰进行了全面检查

动物救助繁育中心经理成福勇介绍

“经检查,确认该猫头鹰生命体征平稳

经过几天的观察后

已在适宜地点放归野外”

团团提醒

捡到野生动物

请勿私自带回家饲养

野生动物崇尚自由

大多是“暴脾气”

有可能会伤到你

如遇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

不得自行处理

因为可能是被枪击、电击致死

此时该尸体为物证

如果是被人毒害或感染传染病死亡的

随意食用可能会威胁自己

或他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因此,捡到野生动物时,应当及时交当地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处理。

来源: 重庆共青团  
编辑: 杨铌紫   审核: 付爱农 主编: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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