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高不低于3米!重庆市民未来居住空间将有何不同?解读→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廖雪梅

2025-03-10 17:15

在3月9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透露,住建部正修订《住宅项目规范》,其中一项就是把住宅层高提高到不低于3米。住宅层高为什么要提高?将给市民居住品质带来哪些变化?记者3月10日采访了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设计集团市设计院有关负责人。

“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可使房屋的通风和采光条件更好,为居民提供更加宽敞的生活体验。”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建部酝酿的新规提出新增层高,不仅能使居住的空间感更好,也能让更多“好房子”相关技术落实,有利于提升居住舒适度,实现新建住宅品质升级,从而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有一些楼盘将建筑层高建至3米甚至更高,但它们多是开发商的“自选动作”。比如,近期举行的春季房交会上,许多“四代住宅”就以6米左右的挑高空中花园作为卖点。其中,华宇集团宣称其在大渡口区首个“四代宅”项目“春江明月”,空中花园面积约26平方米,挑高约6米。此外,一些大平层的层高在3米至3.5米之间,相较普通住宅空间更加宽敞,有利于增加室内的空气流通,增加空间层次感,营造更加舒适自由的居住环境。

▲3月6日,2025重庆春季房地产暨家居展示交易会在观音桥步行街开幕。图为,市民正在咨询第四代住宅。 记者 罗斌 摄/视觉重庆

重庆设计集团市设计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住宅设计水平,更好地满足居民对居住品质、功能、环境和安全等多方面要求,由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重庆设计集团市设计院主编的《住宅设计标准》(《标准》)已被确定为重庆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从今年2月起施行。《标准》提出,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00米,且不宜大于3.60米,客厅、餐厅如设计为通高空间可不受此限制。

为什么要制订上述条款?《标准》编制组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住宅舒适性及正常使用,层高不应小于3米,但不能错误地理解层高越高,房屋质量标准就随之提高了。《标准》规定层高不宜大于3.6米,是因为控制过高层高有利于节能。而客厅、餐厅的通高设计是为高品质住宅、良好空间效果创造条件。“因此,层高该定多少,除了考虑舒适度外,还应综合考虑建设成本、节能降耗等因素。”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蔡杨   主编:曾立      审核: 陈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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