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人民币现金,2家单位被处罚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1-24 08:12

中国人民银行1月23日对外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2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并予以曝光。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此次被曝光的单位是河南省金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前者是因为其管理的某学校师生服务部拒绝在校师生使用现金消费被处罚,后者是因为拒绝客户使用现金支付快递费被处罚。两家单位分别被罚款2万元、1万元。

▲图片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将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法维权。(记者任军、吴雨)

来源: 新华社  
编辑: 蔡杨   主编:曾立      审核: 吴刚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