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施行 就准入条件配租方式运营服务等进行优化完善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廖雪梅 张锦辉 实习生 覃稚尧

2024-08-15 16:15

▲8月15日,市政府新闻发布厅,《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 张锦辉 摄/视觉重庆

8月15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积极推进公租房建设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建成58.3万套公租房,帮助140余万人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为进一步加大低保低收入群众应保尽保的力度,对有需求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更精准,我市修订形成了《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于近日颁布施行。

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市公租房管理局党组书记周波介绍,《办法》在准入条件、配租方式、运营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主要是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

第一,更有利于精准保障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群众,规范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

考虑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实际困难,《办法》明确对这部分群众按照属地原则依申请应保尽保,对他们实行兜底保障。同时,《办法》规范了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以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设置基准,实现更精准保障。

第二,为让符合条件的早期申请人员“入住更快”,完善了配租方式。

《办法》在现有摇号配租基础上,增加了腾退房源的按序轮候配租方式。综合考虑申请时间、优先保障因素,确定轮候顺序,首先按照申请人的申请年度先后排序,年度早的就排在前面。如果是同一年申请的,就将符合国家和我市规定的优先保障对象排在前面。同时,市公租房管理局将把小区房源、轮候排序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这样申请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申请合适的小区,尽快入住。

第三,为提升公租房小区居住品质,让大家感受到“住享宜居”,需要不断提升公租房运营服务水平。

为此, 《办法》更加强化公租房“公”的属性,明确公租房产权人或运营单位,建立专项维修资金预筹机制,按不低于租金收入的5%逐年提取,用于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此外,《办法》还新增“物业和社区治理”内容,明确要完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健全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提供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幼、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优化社区服务,丰富小区文化生活;推进智慧社区、智慧房管、智慧物业建设;打造15分钟生活圈,提升公租房居民生活便捷性。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蔡杨   主编:曾立      审核: 陈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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