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有疑问?来看热点问题权威解答→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廖雪梅

2024-07-29 14:09

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有困惑怎么办?7月29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理了近期大家较为关心的一些公积金提取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1、问:离职后未再就业,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重庆本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且职工个人账户封存满两年的,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半年未再就业,且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半年以上的,提供外地户口证明,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示:职工个人账户封存两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离职证明(因单位欠缴导致个人账户停缴的除外)。职工在外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异地转移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2、问:我最近全款买了一套商品住房,我的父母也能提取公积金吗?

答: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提取时限: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半年后、不超过两年内提取;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满半年后、不超过两年内提取。

3、问: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须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房购房首付款委托书》(预售或现售);《住房公积金支付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信息确认书》;《商品房买卖合同》;《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现售商品房提取时无需提供)。

4、问:租赁商品房,申请按多子女家庭额度办理租房提取的,需要什么资料?

答:须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薄(子女与缴存人未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使用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材料代替)。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23—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蔡杨   主编:曾立      审核: 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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