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部分法院受案范围的公告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11-12 09:5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重庆市部分法院受案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设立两江新区,其行政区域包括原江北区、渝北区(不含大湾镇、统景镇、大盛镇、兴隆镇、茨竹镇)、北碚区的水土街道、复兴街道、蔡家岗街道、施家梁镇、童家溪镇;原渝北区的大湾镇、统景镇、大盛镇、兴隆镇、茨竹镇划归重庆市北碚区管辖。现就上述区域的诉讼案件管辖问题通知如下:

在新成立的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挂牌前,确定管辖的地点位于上述调整行政区域的诉讼案件,继续由原江北区人民法院、渝北区人民法院、北碚区人民法院、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按照该院原受案范围执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7日

作者: 重庆高院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