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双份“物业保障” 这个小区的业主为何高兴不起来》后续 | 业委会:将起诉老物业撤场移交小区物业档案 开发商:起诉业委会和新物业签订的合同无效
2024-08-22 08:34
8月21日,本报报道了南岸区南滨路喜马拉雅小区有两家物业的新闻。昨天,新重庆-重庆晨报记者从喜马拉雅业委会代理律师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胡宸粼律师获悉,业委会已经向法院起诉老物业立即撤场,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不日将开庭审理。
业委会备案证明合法有效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宸粼告诉记者,去年底,重庆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阳光壹佰公司”)再次向南岸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依法撤销喜马拉雅小区业委会的备案证明(业委备[2023]2 号《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简称《备案证明》)。
重庆阳光壹佰公司申请的第一次行政复议是什么内容?重庆阳光壹佰公司负责人张总表示,因为去年11月10日南岸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查明:“被申请人南岸区涂山镇人民政府在喜马拉雅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过程中,未正确履职,未平等保护重庆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小区事务的参与权,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确认被申请人未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未有效阻止剥夺重庆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喜马拉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事务的参与权的行为违法”。
张总表示,第一次行政复议确认了涂山镇政府没有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没有效阻止剥夺重庆阳光壹佰公司对喜马拉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事务的参与权的行为违法。因此,他们第二次申请行政复议,希望撤销业委会的备案证明。
记者拿到了重庆阳光壹佰公司第二次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书》中写明:“经审理查明,喜马拉雅小区总计675个车位,已售出77个,剩余598属于申请人。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2日,喜马拉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以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投票。2023年10月14日发布《喜马拉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公示》……被申请人于2023年10月24日收到喜马拉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备案申请……综上,对喜马拉雅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其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予以备案,其备案行为合法有效。该《决定书》作出后,重庆阳光壹佰公司并未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已经产生法律效力。
不服行政复议起诉被驳回
重庆阳光壹佰公司负责人张总表示,他们对南岸区政府的这次行政复议不服,于是将业委会作为被告起诉到南岸区法院,要求法院撤销喜马拉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作出的决议,以达到撤销业委会的目的。
今年5月27日,南岸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后驳回了重庆阳光壹佰公司的起诉。随即,重庆阳光壹佰公司提起上诉,今年7月30日,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裁定,驳回上诉。
喜马拉雅小区业委会拿到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后,仍高兴不起来,老物业仍没有撤场。
业委会起诉老物业立即撤场
老物业不撤场,咋办?胡宸粼律师告诉记者,无论是业委会选举还是选聘新物业的合法性都已经得到主管部门和人民法院的认可,老物业拒不撤场已经严重违反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业委会多次向涂山镇人民政府、南岸区住建委求助,但未得到有效解决。为尽快解决双岗问题,业委会已经向南岸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物业立即退出喜马拉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移交喜马拉雅小区物业档案,以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等物业服务相关资料。
“我们的物业公司的参与权和投票权被剥夺了,为什么还要我们撤场,即使法院判我们输了也不会撤场。”重庆阳光壹佰公司负责人张总表示说,目前,重庆阳光壹佰公司已准备起诉喜马拉雅小区业委会和新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但据专业人士告知,老物业已经被小区业主大会投票表决解聘,是无权起诉业委会和新物业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对于喜马拉雅小区物业双岗问题如何解决,期待法院通过司法判决回应全体业主的合理诉求。
新重庆-重庆晨报记者 郑三波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