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永川这些地方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2024-12-19 13:07
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在区内部分道路、路口启用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效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永川区经济建设服务,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根据公安部令(第157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十六条规定,经批准决定自2024年12月23日零时起在我区部分路口(路段)启用新增闯红灯抓拍设备、违停抓拍设备及手持摄像抓拍设备进行违法录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闯红灯电子警察抓拍点位(5处)
1.永川区昌龙大道天空之城路口闯红灯设备。
2.永川区昌龙大道长城四号门路口闯红灯设备。
3.永川区启明路与凤莲路交叉路口闯红灯设备。
4.永川区凤龙大道与金鸡路交叉路口闯红灯设备。
5.永川区S546与邮红路交叉路口闯红灯设备。
二、违法停车抓拍点位(6处)
1.永川区临江路126号附1号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2.永川区五间镇五兴街185号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3.永川区五间镇新街子4号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4.永川区五间镇印子街21号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5.永川区五间镇印子街35号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6.永川区五间镇印子街99号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三、移动式手持摄像设备(45台)
1.永川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手持摄像设备5台。
2.永川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一勤务大队手持摄像设备40台。
抓拍类型:不按规定停车。
抓拍地点:全区范围内所有道路。
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对违反以上相关事项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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