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1-02 14:40

近年来,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

宣传力度的加强,

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显著提高,

形成了人人关心、

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近日,

万州公安与热心群众

一起接连救助了

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他们用实际行动

共同维护生态安全,

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家园。

图片

“警察同志,在我家天楼上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大鸟,长得有点像老鹰,你们快过来看看!”近日下午,万州区公安局双河口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求助,称在天楼上发现了一只长相酷似老鹰的大鸟,由于翅膀受伤了无法正常飞行,需要尽快进行救治。

接到求助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查看。经初步检查,这只“小可爱”长着一身棕褐色的羽毛,体型较大,眼神灵动,翅膀上有轻微外伤,无法正常飞行。

图片

随后,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其带回派出所内,并为它准备了舒适的临时住所,还贴心地准备了水和食物。为使其第一时间得到专业救助,民警及时与西山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将其临时安置在西山动物园内,待其伤势痊愈后,将被放归自然。经专业人员仔细检查和辨认,确认这只受伤的“小可爱”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鵟。

图片

“警察同志,这只猫头鹰飞到我家阳台上来了,即便看见人靠近也不飞走……”近日,家住清江上城的一热心群众抱着一个纸箱来到万州区公安局钟鼓楼派出所寻求帮助。

当民警接过纸箱,只见“小家伙”正安静地蜷缩成一团,圆溜溜的眼睛警惕地打量着四周,看上去很是呆萌可爱。

值班民警对“小家伙”的身体进行了初步检查,没有发现明显外伤。期间,民警为其投喂了食物和水,“小家伙”也十分配合,吃饱喝足后也精神了不少。

为了使其得到更好的救助,民警随后将其送到了西山动物园,经专业人员现场确认,救助的这个“小家伙”为领角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待动物园工作人员进一步检查后,如果其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将择机放归自然。

图片

警 方 提 示

若群众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不要私自救助或盲目放归,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同时,请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来源: 万州公安  
编辑: 吴志杰   主编:胡东强      审核: 王成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